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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方法樣例十一篇

    時間:2023-06-27 09:38:24

    序論:速發(fā)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合同管理方法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chuàng)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lián)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合同管理方法

    篇1

    一般來說,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過招標和投標的方式來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標投標的基礎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響利潤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場經濟下,招標投標是工程各方爭取獲得更多利潤的絕佳機會。如何充分的把握這個機會,簽訂一個對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關注的焦點。在合同簽訂前,參與工程建設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協(xié)商談判。當雙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簽訂后,,就具有了法律效應,受到法律保護。此時,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合同決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現(xiàn)問題,發(fā)生糾紛,合同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以,作為合同雙方都必須十分重視招標投階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務

    1.1 招投標的相關要求

    建筑工程實施具有內容繁雜,工期長的特點,再加上工程合同內容和條款的復雜性,就可能會讓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許多問題和矛盾。而這些問題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因此,為了更好的實現(xiàn)項目的總目標,招標投標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保證合同的簽訂符合相關的程序,保證各項工作、主體資格、各文件內容的合法性。2) 簽訂合同時雙方應該在互相信任,對合同有一致解釋的基礎上簽訂。從業(yè)主的角度來說,為了能夠了解承包商,就必須要通過資格預審等手段,來了解承包商的資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時也必須要清楚承包商為施工所作的各項安排;通過招標競爭的方式合理選擇承包商的報價,選擇最合理、最經濟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臨的合同風險、工程難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3) 為了能夠有效的減少合同執(zhí)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確定性,就必須要簽訂一份周密的、完備的、含義清晰的合同,保證各方的責,權、利關系得到平衡。

    1.2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過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現(xiàn)代工程已有了較為完備的招標投標程序,也有了標準化的文件。在招標投標階段,業(yè)主必須要把握好階段目標,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1)按照一定的規(guī)定,經過招標競爭爭取一個經濟合理的價格。2)在承包商的選擇上,要選擇信譽度、技術、方案都能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的承包商。3)為了保證能夠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有效的對承包商進行嚴格控制,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必須要確定嚴格周密的合同條款。一般來說,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業(yè)主是占主導地位的。其主要工作有:組織和領導整個招標工作;組織和安排各種會議;起草招標文件;分析、評標決定中標單位,并與它簽訂合同。

    在招標投標階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標如下:

    (1)進可能的提出對本方有利,同時有較強競爭力的報價。投標報價是承包商對業(yè)主要約邀請的要約,其在投標截止期后,就會產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資格和合同的關鍵是報價。通常來說報價必須符合兩個基本要求:1)必須是有利的。它必須要兩部分,即承包商為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的全部費用支出和期望獲得的利潤。畢竟從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過工程承包而獲取利潤的;2)應具有競爭力。因為能夠通過資格預審之后,大部分參加投標競爭的承包商,都會爭取承包工程的資格,而他們之間的競爭,主要是通過報價進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夠中標,就必須在議價談判中擊敗競爭對手。

    (2)簽訂一個有利的合同。對承包商來說,有利的合同,可以從幾個方面定性地評價:1)合同價格較高或適中;2)合同條款比較優(yōu)惠或有利;3)合同風險較小;4)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比較平衡等。

    2.承包商在投標階段的風險

    通過招標投標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點,又是承包商的業(yè)務承接方式。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承包商處于十分艱難的不利境地。

    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方面: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的招投標一般都是比較激烈的。因為在業(yè)主招標方式下,在市場上會形成工程的買方市場,此時會出現(xiàn)多家承包商競爭一個工程的情況,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標,其競爭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時,業(yè)主總是掌握主動權,招標文件都是由業(yè)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業(yè)主的意志。此時,就可能會在合同中出現(xiàn)各種只利于業(yè)主的苛刻的招標條件和合同條件,而且這些條件是不容更改的。

    而有時候這些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異議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見。在這種情況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簽訂中可能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但是,在當前的市場環(huán)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場競爭中,承包商為了中標,不惜競相提出優(yōu)惠條件,壓低報價,以提高報價競爭力。

    (2)在現(xiàn)代工程中,招標投標制度已經較為成熟完備,在招標文件中承包商的制約條款和招標程序都是較為嚴密和系統(tǒng)的。所有的合同條件,都是在假設承包商富有經驗,能勝任投標工作的基礎上制定的。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承包商必須要對招標文件進行充分的閱讀和研究,從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須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招標文件的理解自行負責。

    而這報價本身已經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責任的花費。一旦出現(xiàn)如錯報、漏報等報價問題,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負責的。一般來說,承包商必須要對工程的環(huán)境條件有一個合理預測。而在一些合同中,業(yè)主提出較為苛刻的條件,比如讓承包商承擔地質條件、環(huán)境變化等風險。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標,或簽訂合同后,就意味著他已自動承認了上述條件,實際上就是處在了一個具有風險的位置。

    此外,因為有些工程作標期短,承包商很難進行詳細的計劃、研究。或者由于業(yè)主為搶工期,用初步設計資料招標,再加上合同條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標風險。

    3.承包商在投標階段的風險防范

    (1)做好投標前的準備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須要在投標前對市場進行調查,盡可能的收集招標信息。在存在的多個可選擇的招標工程中,進行綜合考量,選擇本企業(yè)最合適的一個。這就需要考慮工程特點、性質、規(guī)模,結合企業(yè)自身的資金實力、技術條件,以及業(yè)主的資信狀況、承包市場狀況和競爭者狀況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標文件。當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相關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開始了。通常來說,招標文件是業(yè)主對承包商的要約邀請,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確定的招標條件和方式、工程范圍、合同條件以及各種工程技術文件,是雙方商談的基礎,同時也是承包商報價的依據,

    因此,為了規(guī)避不必要的風險。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標文件,對文件中的相關內容進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夠最準確的把握業(yè)主的意圖和要求,同時也能夠從中精確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條件所需的費用。

    (3)全面的環(huán)境調查。所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是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完成的。而工程實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費用,都是受到工程環(huán)境的直接影響的。同時,工程環(huán)境也是工程風險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須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對施工方案、施工組織、合同控制、索賠需要的資料。環(huán)境調查有極其廣泛的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等各方面。

    4.結語

    總之,招標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對整個招投標工作有著直接的影響,這個階段包括的內容繁雜,需要招投標管理人員根據招投標的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進行合同內容的分析研究,并對存在的合同風險,和防治風險的方法進行探討,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參考文獻:

    篇2

    目前,會計人員針對建設開發(fā)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兩種方式,一是賬外建立合同臺賬管理,另一是請軟件工程師進行二次開發(fā)出合同管理模塊。賬外建立臺賬管理的缺點是合同登記在賬外進行與賬務處理不同步,做完帳再去登記臺賬重復勞動且強度大,容易脫節(jié),容易出錯。二次開發(fā)編制的合同管理模塊與賬務無法實現(xiàn)完全對接,合同前期會計人員就需要參與,合同管理人員不具備會計職能,會計人員又不具備合同管理職能,導致使用起來不流暢,且二次開發(fā)費用非常昂貴。為了使龐大的成本費用做到精細化核算,為管理決策提供詳盡的財務數據,分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對此,筆者根據自己的實踐,靈活運用總賬系統(tǒng)的會計科目核算、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往來核算,實現(xiàn)對各個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執(zhí)行情況系統(tǒng)管理?,F(xiàn)就開發(fā)成本合同管理的相關設置方法介紹如下。

    1開發(fā)成本科目設置

    一個房地產企業(yè)在一套帳內要核算幾個開發(fā)項目,在開發(fā)成本下的二級會計科目應該設置建設項目名稱,如××花園小區(qū)項目。把開發(fā)建設項目名稱作為會計科目核算對象的好處,一是可以很直觀地在一個科目下完全反映出項目成本費用,二是可以按照成本費用實際入賬時間順序反映,三是可以方便地完整打印出項目成本明細,便于審計分析。在設置開發(fā)成本二級科目的建設項目名稱時,同時掛接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輔助核算。在輔助核算選項下,分別在部門核算、供應商往來、項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內打上勾即可。

    2部門輔助核算設置

    要靈活運用用友軟件里的部門輔助核算,不要將部門輔助核算只理解為公司管理部門??梢詫⒉块T輔助核算作為需要的一項核算功能來使用。在軟件提供的機構設置下的部門檔案中設置一個“合同付款節(jié)點管理”部門,在這個部門下,設置“預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圖1所示。

    3項目輔助核算設置

    用友軟件的項目輔助核算是針對公司在一個賬套內核算多個建設項目而開發(fā)的一項非常實用的輔助核算方法,項目輔助核算設置好后,在會計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設置完成,多個建設項目共享,可以更加精細化地核算成本開支情況,可以自動分門別類歸集匯總。利用項目輔助核算的這一功能,可以將涉及建設項目成本各個類別的合同設置為項目輔助核算的項目目錄。

    3.1項目輔助核算大類設置方法

    進入基礎設置基礎檔案財務項目目錄,出現(xiàn)項目檔案設置界面,點擊上圖中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管理”,將待選的這兩個成本科目移到右邊已選科目內,意思就是這兩個成本科目在“項目管理”內進行輔助核算,點擊確定。然后,點擊項目分類定義,項目輔助核算主要用于建設項目成本輔助核算,作為房地產企業(yè),房建成本分類遠遠大于10,因此,必須要修改項目規(guī)則,要將“項目編碼規(guī)則:1”變?yōu)?,這樣改變后就可以滿足成本的精細化分類要求了??梢栽谛马椖看箢惷Q中將軟件自帶的“項目管理”改成喜歡或更直觀的名稱,如“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項目核算分類名稱設置方法

    項目核算分類名稱,實際上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成本類別分類。這個分類要根據各個公司具體的會計政策、核算方法、房建工程的分包形式來確定。如果是采用全面總承包形式,成本分類就相對簡單些,如果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類就相對復雜些。以下就以工程總承包形式來研究分類名稱設置的步驟。大致分:土地及拆遷補償、前期工程費用、主體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配套工程費用。

    3.3項目目錄設置方法

    所謂項目目錄,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將各個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無合同費用根據費用性質在分類項下設置成項目目錄。如,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及拆遷合同費用、可研、地勘、設計等合同、××標段主體承包合同、××設備安裝采購合同等。點擊“項目目錄”,同時,點擊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大類“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點擊“維護”出現(xiàn)圖2所示界面。點擊菜單欄上的“增加”菜單出現(xiàn)圖3所示界面?!绊椖烤幋a”可以按前面的兩位數按成本大類的編碼做為合同的所屬分類編碼,后四位數是流水號。這樣會計人員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根據成本分類首先確定前面兩位數,然后按照合同到來的流水號對合同進行編碼,并可以輕松排序將成本合同進行分類。到此為止,工程建設項目成本歸集涉及到的科目設置、付款次數管理設置、“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錄設置的框架設置全部設置完畢。

    4填制成本類會計憑證方法

    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時,要做幾個判定:一是要判定這筆款屬于哪個建設項目,以便在開發(fā)成本下準確選擇二級科目中的建設項目;二是要判定這筆付款是第幾次付款,以便在部門核算的付款次數管理中選擇第幾次付款;三是要判定這筆合同付款屬于哪個成本類別,如果是首次付款以便將這份合同正確增加到成本分類中去;四是要確定這家單位是哪家供應商。這些基本涵蓋了合同管理的幾個基本要素了。

    篇3

    1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法律環(huán)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現(xiàn)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huán)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xiàn)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fā)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xiàn)。

    1.2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jiān)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xiàn)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tǒng)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xié)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xiàn)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lián)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規(guī)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jiān)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guī)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jiān)督工作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guī)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guī)范和統(tǒng)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huán)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xiàn)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xiàn)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jiān)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tǒng)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jiān)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tǒng)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tǒng)籌協(xié)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tǒng)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tǒng)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guī)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tǒng)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guī)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結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環(huán)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xiàn)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tǒng)一化、系統(tǒng)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fā)展。

    作者:胡軍龍 單位:海裝裝備采購中心

    篇4

    間接管理風險是指建設單位間接參與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內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約出現(xiàn)變更、轉移、終止等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指建設企業(yè)直接參與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導致的一系列風險,其中包括企業(yè)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的合同管理風險等。

    1.2外部環(huán)境風險與內部管理風險

    外部環(huán)境風險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規(guī)、國際慣例、合同條件、經濟環(huán)境等因素影響而導致的風險,這種風險企業(yè)是無法避免的。內部管理風險指因為企業(yè)內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力度不夠,加上企業(yè)的制度不完善、員工素質低下等導致的合同變更、轉移、履約等風險,從而會給企業(yè)帶來巨大的損失,嚴重的還會引發(fā)法律風險。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出現(xiàn)法律風險的原因

    2.1合同的主體不合格

    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合格指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當事人。而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經常會出現(xiàn)合同主體不合格的情況,主要表現(xiàn)為兩個方面,一方面雖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但是卻不是合同當事人,這樣自然就屬于不合格的合同主體;另一方面,雖然是合同的當事人,但是卻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這樣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體,而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就很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2.2合同的文字不夠嚴謹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夠嚴謹和準確,就很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從而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爭議,最終會引發(fā)法律風險。有效的合同應當是能夠準確反映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只有準確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夠體現(xiàn)出來。但是,很多建設工程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由于一些人為或者客觀的因素,對一些合同條款把握不夠準確或者措辭含糊不清,對于一些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規(guī)定的也不夠明確和具體,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追加款額的條款中是這樣寫的:“發(fā)生重大設計變更可增加款額”這類字句,但是卻沒有關于重大設計變更相關的細則說明。一旦出現(xiàn)類似情況,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往往便會視情況隨意曲解來增加款額,這個時候勢必會產生合同糾紛。

    2.3合同的條款不平等

    建設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則,工程承包本來就應當以合同為約束依據的,但是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業(yè)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為當前的工程承包買方市場是僧多粥少的情況,部分業(yè)主就會仗著這個優(yōu)勢對承包商提出各種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為了利益只能答應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條款。在合同中,業(yè)主占據了各種權利,而對承包商只強調其應履行的義務,對承包商享受的權利卻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不能夠堅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續(xù)就會產生違約風險,從而引發(fā)法律風險。

    2.4合同內容不夠完善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個國家的文字不同,國情也不一樣,再加上翻譯問題就會導致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的建設工程合同,這些國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國際上通用的合同條款,但是自己制定出來的合同內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這些國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譯過程中存在一些誤差,就會導致合同內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終造成在后續(xù)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從而引發(fā)法律風險。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

    要確保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并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讓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更加專業(yè)化和正規(guī)化,并讓合同管理能夠覆蓋企業(yè)的每一個層次和角落。在建設單位內部,合同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就是要制定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同時要對企業(yè)各類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另外,建設單位還要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其業(yè)務水平和法律意識,對制定好的合同進行嚴格審查后方可簽訂,防止合同管理人員利用合同進行一些違法活動。企業(y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有法律顧問作為核心組織,主要由企業(yè)的管理人員和購銷人員組成,并在企業(yè)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時要接受來自國家相關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從而杜絕法律風險。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不斷發(fā)展,建設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來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項比較復雜和系統(tǒng)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除了要具備相應的現(xiàn)代化合同管理知識外,還要精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對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也要非常熟悉,從而才能夠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為此,建設單位在招聘時一定要選擇具有豐富經驗的高級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備相關的從業(yè)資格證,同時要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只有獲得從業(yè)資格證后才能上崗。同時,建設單位還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組織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管理人員到相關的院校進行學習深造。隨著我國建設市場的不斷發(fā)展,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也在不斷完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要進行繼續(xù)教育,才能夠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業(yè)務素質。此外,建設單位要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職責,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只有這樣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現(xiàn)法律風險。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離不開制度,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礎,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讓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設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規(guī)范合同管理行為,也是確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實的重要條件。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審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對合同管理中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要進行嚴格規(guī)范。在建立這些制度的同時不僅要結合企業(yè)自身的實際情況,建設單位還要結合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讓合同管理制度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從而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降低或避免出現(xiàn)法律風險。

    3.4規(guī)范合同示范文本

    國家相關部門應制定規(guī)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從而不僅有助于當事人雙方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還有利于合同管理機構進行檢查、監(jiān)督。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這樣的合同才能符合相關的法律規(guī)范要求,避免出現(xiàn)一些不平等的合同,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糾紛。

    3.5完善建設工程合同準則

    針對目前建設工程合同變更比較普遍的問題,而業(yè)主對合同變更批復嚴重滯后的情況,根據目前合同準則中的規(guī)定“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條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理解是取得業(yè)主能夠認可的支持性資料,即業(yè)主的書面變更批復,從而會給企業(yè)造成不良的營銷,是不符合建設工程合同將收入與成本在不同會計年度進行配比的原則。為此,我國建設工程合同準則應結合我國目前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或完善,將變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確認納入建設工程合同準則中,對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則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對工程收入進行確認,并對執(zhí)行完成合同法設定合理的執(zhí)行條件,從而更有利于建設工程合同準則的適用性,使建設工程合同核算結果更加合理,減少當事人雙方因合同準則不夠明確而產生法律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度

    合同管理目標主要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規(guī)定的各項活動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目的。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計劃、組織、指揮以及監(jiān)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業(yè)內部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密切的配合和銜接,從而不斷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謀取利益最大化,最終促進建筑企業(yè)的發(fā)展。為此,建設單位應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度,并將其落實到企業(yè)的各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中,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進行有效管理,從而避免出現(xiàn)法律風險。

    4結語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周期長、項目復雜、風險因素多等特點,建設工程合同在實施的過程中容易出現(xiàn)各種各樣的問題,從而引發(fā)法律風險。為此,建設單位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現(xiàn)法律風險,為企業(yè)謀求更多的利益,促進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篇5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圖分類號]E2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1

    1 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環(huán)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現(xiàn)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huán)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xiàn)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fā)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xiàn)。

    1.2 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jiān)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xiàn)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 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tǒng)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xié)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xiàn)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lián)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 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規(guī)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jiān)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guī)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jiān)督工作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guī)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guī)范和統(tǒng)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huán)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xiàn)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xiàn)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jiān)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tǒng)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jiān)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tǒng)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 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tǒng)籌協(xié)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tǒng)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tǒng)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guī)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tǒng)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guī)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 結 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環(huán)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xiàn)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tǒng)一化、系統(tǒng)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fā)展。

    篇6

    中圖分類號:G642.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設工程法規(guī)》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建設事業(yè)的迅速發(fā)展,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專業(yè)技術人員素質,規(guī)范行業(yè)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國家立法并強制執(zhí)行了建設行業(yè)的執(zhí)業(yè)資格認證制度。工程建設行業(yè)應用廣泛的執(zhí)業(yè)資格有: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建筑師、結構工程師。擁有這些執(zhí)業(yè)資格的專業(yè)人士,方能從事相關專業(yè)活動。

    各種執(zhí)業(yè)資格的具體崗位不同,但資格認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從業(yè)人員達到一定條件后可以參加國家組織的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②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招投標、造價咨詢等單位,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通過審批后,取得相應的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③在相應專業(yè)領域執(zhí)業(yè)。

    各種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可見,國家對建筑從業(yè)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普及要求。作為建筑工程專業(yè)的院系,也應領會行業(yè)的教育理念,開設《建設工程法規(guī)》課程并加強其課程建設。

    二、《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是我國建設工程市場趨向規(guī)范化、完善化的重要舉措,對于擇優(yōu)選擇承包單位、全面降低工程造價,進而使工程造價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有:①形成了市場定價機制,有利于節(jié)約投資、提高效益。②降低社會平均勞動消耗水平,使生產力資源較優(yōu)配置,優(yōu)勝劣汰。③工程價格符合價值基礎,有利于供求雙方相互選擇、擇優(yōu)選擇,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企業(yè)認真編寫投標文件,結合運用各種投標技巧,中標后,簽訂承包合同,實施承包的工程任務,進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體現(xiàn)在工程安全、質量、進度和費用的四大控制目標上,這四大控制目標的標準主要體現(xiàn)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規(guī)定四大控制目標后,要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細化這些內容,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zhí)行這些規(guī)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有:①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②對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③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④對合同變更進行管理;⑤及時做好索賠管理和反索賠管理??茖W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質量能夠有效地得到保障,進度和投資的控制目標也能夠實現(xiàn)。因此,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

    項目能不能承包關鍵在于能否中標,項目賺取利潤的多少關鍵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業(yè)企業(yè)運營有兩步關鍵,招投標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建筑行業(yè)企業(yè)運營的關鍵,也必然是建筑專業(yè)學生學習的重要內容。

    三、教學整合

    為了加強學生的頂崗實踐,我們建筑工程系進行了多項教學改革。課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項。我們將《建設工程法規(guī)》、《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由兩門課程整合成了一門課程。

    四、課程整合后的切入點

    整合,不是單純的合并。如何使兩門課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關鍵。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們適用的教材,因此我們仍然采用《建設工程法規(guī)》、《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兩本書。《法規(guī)》中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中有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如招標文件的內容、投標文件的編寫、投標技巧、評標的方法,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執(zhí)行、合同的變更、索賠。雖然是兩本教材,但并不是講完一本教材,再講另一本教材,而是改變原教材中的章節(jié)順序,使兩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點體現(xiàn)在以下兩部分:①先講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再講解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②先講解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講解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然后講解合同管理具體內容。

    五、教學內容與順序

    第1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法律體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權制度債權制度知識產權制度擔保制度保險制度法律責任。第2章施工許可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企業(yè)從業(yè)資格制度注冊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第3章招標投標,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承發(fā)包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招標投標開標評標。第4章建設工程合同,教學內容與順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賠計算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環(huán)境保護、節(jié)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環(huán)境保護制度施工節(jié)約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護制度。第6章安全生產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施工安全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制度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制度。第7章質量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民事訴訟制度仲裁制度調解、和解制度與爭議評審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六、授課方法

    由于法律條款較為枯燥,且晦澀難懂,又或者簡單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課過程中應該引入案例加以講解,并利用習題,加深對條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體教學,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習題。例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8條規(guī)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笨此坪唵蔚囊痪浞蓷l文,我們該如何理解透徹?授課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幫助學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進入某省施工,為了“干一個工程,豎一塊豐碑”,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效益,項目經理李某決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強度遠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強度,項目經理部也愿意承擔所增加的費用。你認為這個決定可取嗎?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強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變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構件脆性破壞,或抗裂度不能滿足要求,影響構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設計單位考慮混凝土標號時,綜合了設計規(guī)范中的各種因素,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即可,如需變更,須經得設計單位的認可。所以,雖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屬于“施工單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都屬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首先要對建設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由于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工程技術標準施工存在潛在的巨大的社會危害性,法律又將其確定為違法行為。

    篇7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工程,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風險是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環(huán)境與技術、經濟方面、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等情況發(fā)生變化導致的損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風險的發(fā)生。

    1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分析

    1.1施工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當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實;合同內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針對性地擬訂解決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的保險和索賠、工程款的撥付、合同解除等具體情況的條款。這些問題通常都會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條款不平等,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責極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極其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著質量、工期、資金等多方面的風險。比如索賠條款本應是合同的主要內容,但在許多合同中卻閉口不談;又如誤期罰款條款,幾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詳細規(guī)定,而且罰則極嚴,但提前工期獎勵從不細說。

    合同文字不嚴謹,語言敘述不準確,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發(fā)爭議。有效合同的訂立,應當有準確、明晰的文字來體現(xiàn)。但有些合同簽訂時由于人為的或客觀的原因,對合同條款拿捏不準或措辭含混不清,或對承包人的義務規(guī)定得非常具體,而對其應享有的權利則一筆帶過,甚至對有些關鍵事項含糊其詞。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關追加款額的條款中寫道:“發(fā)生重大設計變更可增加款額”這類字句。那么,何為重大設計變更則并無細則說明。一旦出現(xiàn)類似情況,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往往便會視情隨意曲解。

    1.2發(fā)包人資信因素。發(fā)包人履約能力差,存在著拖欠工程款的風險。由于發(fā)包人經濟情況發(fā)生變化,無力支付工程款;或發(fā)包人的信譽差,不誠實,建設資金缺乏或違規(guī)工程的存在,使后續(xù)資金不能按時到位。

    1.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發(fā)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付款,或者發(fā)出錯誤的指令。

    1.4合同選擇的分包商不當,會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量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影響了整個工程的進度或發(fā)生經濟損失。

    1.5經濟方面的風險。市場價格不穩(wěn)定,存在著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和設備市場價格變化大,直接影響著工程的承包價。建筑工程的合同標的,存在著先定價后成交的價格風險。合同的標的需要一定的過程才能完成,受市場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人工、材料的價格時常發(fā)生劇烈波動,固定價合同、包干價合同的簽訂均給承包人帶來較大的風險。

    1.6管理和技術方面、環(huán)境風險和工程量的變更、經濟簽證的風險。由于發(fā)包人的原因,引起設計施工圖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條件和作業(yè)條件的意外變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發(fā)包人不按時簽證或回復聯(lián)系單,給承包人帶來利益損失的風險。

    上述列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風險,從風險表現(xiàn)來看,這些現(xiàn)象屬于合同風險管理的范疇。因此,施工企業(yè)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yè)合同管理體系,防范和規(guī)避市場中的合同風險,切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防范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風險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組織網絡是指企業(yè)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使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專業(yè)化、正規(guī)化,使企業(yè)合同管理覆蓋到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合同管理人員的組成應以法律顧問為核心,由企業(yè)的管理人員組成,在企業(yè)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負責管理合同的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制度網格:一是指企業(y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yè)各層次都應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的評審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tǒng)計及歸檔制度。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有機結合起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一是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現(xiàn)代化管理知識,精通和掌握有關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guī),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及合同簽訂和變更、索賠程序;同時還要具備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的能力。二是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和培訓。隨著建設市場的發(fā)展和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根據企業(yè)與市場的實際需要對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繼續(xù)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使其在崗位上成才。三是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2.3及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tài)。在工程投標階段,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詳細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研究投標策略,報價準確合理,是減少風險的潛在因素。

    篇8

    1.引言

    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承包商參與建設生產和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guī)律的要求,改進和完善內部管理系統(tǒng)。合同管理系統(tǒng)就是內部管理系統(tǒng)中一個關鍵因素。依照我國合同法和相關的建筑法規(guī)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等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樣本,以規(guī)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目前模糊數學已應用在重要領域的開發(fā)和研究。借助這種概念對研究對象進行判斷、評價、推理和決策,人們已為模棱兩可的概念找到了一個模糊集來描述。比如模糊聚類分析、模糊模式識別、模糊綜合評價、模糊邏輯、模糊預測、模糊控制,模糊信息處理。這些方法構成了模糊系統(tǒng)理論,它已經在醫(yī)學、氣象、心理、經濟管理、石油、地質、環(huán)境、生物、農業(yè)、林業(yè)、化工、語言、控制、遙感、教育、體育等其諸多領域中得到應用。

    模式識別是計算機應用的一個重要領域。人的大腦在有效地處理復雜的問題方面精度是較低的。模糊數學使計算機大大提高模式識別功能,它可以模擬人類神經系統(tǒng)活動。在工業(yè)控制領域,應用模糊數學可以使空調更加合理的控制溫度,洗衣機可以節(jié)約用電、節(jié)約用水并提高效率。模糊數學已成為現(xiàn)代科學管理和決策系統(tǒng)必然的、有效的方法。

    例如,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模糊集可以描述建設項目設計階段發(fā)生的現(xiàn)象:1.提交不同階段的設計文件并同時支付相應階段的設計費用;2.提交施工計劃的最后一部分并進行設計費用的結算;3.用于初步設計及編制概算設計費用按實際花費支付,設計委托雙方簽署補充協(xié)議對施工圖設計的實際設計費用進行估算,在完成施工圖紙設計及施工圖預算文件編制時,實行多退少補;4.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要有設計費用的準備存款。

    在建設工程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運用模糊數學方法,將影響質量、進度、費用等諸多復雜的、不確定和不精確的人工、材料、機械、方法及環(huán)境等因素,進行判斷、評價和決策,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并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管理和控制。

    2.模糊數學方法

    2.1模糊集

    模糊數學是運用數學方法來處理模糊現(xiàn)象,即處理不確定性和不精確的新方法,它既可以用于自然科學,也可以用于社會科學。

    在設計的不同階段,依照委托勘察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要求,雙方簽署各階段協(xié)議,規(guī)定一方應提交勘察設計的內容和日期等信息,另一方應將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日期,作為合同的附件,建立模糊數學公式,如公式1所示。

    2.2模糊數學方法

    模糊現(xiàn)象很難明確客觀事物之間的界限劃分。它提供了客觀事物識別和分類,并在事物的概念中得到反映。模糊現(xiàn)象可以作為一個明確的概念來反映明確,同時也可以作為一個模糊的概念去反映模糊。例如,高和短、美與丑、清潔和污染、富裕和貧瘠,甚至象人與猿之間,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生物和非生物等等,都是對立的概念,沒有絕對的清晰界限。

    截然不同的概念是剔除模棱兩可和抽象的概念而達到精確和準確。模糊集不是簡單的放棄模棱兩可的概念,而是如實地反映了原始意義上人們使用的模糊概念??茖W家從實踐活動中總結出一種交互的原則:當系統(tǒng)的復雜性不斷增加,我們可以使系統(tǒng)的功能準確,然而有意義描述的能力將會相應減少,直到它達到一個閾值,超過它的精確和有意義將呈現(xiàn)兩個互斥的特點。如公式2表示。

    即,涵義的復雜性越高其準確性越低。復雜性意味著因素諸多,當其中的一些主要因素變化時,將很難準確的把握其變化的動向。當不能對所有的因素和過程做出準確的調查時,就抓住主要的部分而忽略次要的部分。若給出一個系統(tǒng)描述,往往也帶來了歧義。傳統(tǒng)的數學方法用于模糊系統(tǒng)分析將導致理論和實踐之間的較大差距。因此,運用模糊數學研究和處理模糊現(xiàn)象的方法就成為了必然。模糊數學用準確的數學語言來描述模糊現(xiàn)象,是基于概率理論的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的方法。它不同于傳統(tǒng)的方法論,能更好地反映客觀存在的模棱兩可的現(xiàn)象。使用模糊決策技術描述模糊系統(tǒng)顯得自然而有效。如公式3所述。

    中國學者對模糊數學的研究發(fā)展的非常速度,有很強的研究團隊,建立了中國模糊集和系統(tǒng)學會。目前,模糊數學理論已經運用在地質勘探、環(huán)境、工商管理、生物學、心理學等領域,取得了很好的應用效果。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體系

    3.1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主體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業(yè)主和承包商、監(jiān)理單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在項目建設中,對合同實施管理,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預防合同糾紛,制裁侵犯他人利益,并確保項目合同的實施的一系列活動。如公式4所述。

    從工程合同管理中可以看到,處于不同的工程項目合同主體,無論是甲方或是乙方,主體不同,其合同的管理方法就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如:首先,選擇相關人員參與合同的修訂,確定合同金額,因此熟悉合同的內容和理解合同條款是一致的;其次,清楚合同雙方的義務和權力,促進合同的執(zhí)行,更好的實現(xiàn)合同的效果;最后,違反合同的一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告,獲得相應理解并及時補償對方的損失,以便更好的履行合同。

    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后,合同的甲乙雙方就合同條款的選擇達成一致。乙方堅持使用ICE合同文本,這是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和聯(lián)邦土木工程承包商聯(lián)合會頒布的土木建筑合同文本,而甲方則堅持使用建設工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不完整的,不符合國際慣例,是我國強制性的合同文本。如果乙方來起草合同的文本,主要是ICE合同內容。乙方于1995年6月23日提出了合同條款,雙方在6月24日簽署該項合同。

    若因甲方乙方未能就上述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達成一致,甲方可以要求其他的施工單位來施工,發(fā)生的建設費用乙方有權扣除,并就支付相關費做一個簽證。

    3.2適用于建設項目合同的標準、規(guī)范

    工程中沒有可以適用的標準規(guī)范,當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約定。首先,業(yè)主對承包商在時間、施工技術方面提出要求,承包商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施工要求施工并得到業(yè)主的認可;如果業(yè)主需要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開發(fā)人員都負責提供中文翻譯。購買、翻譯和完善標準規(guī)范,是工程開發(fā)中的成本,由業(yè)主承擔。

    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圖紙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圖紙是由業(yè)主或經工程師認可的承包商來提供以滿足所有承包商的要求(包括支持指令和信息)。工期、質量、數量和按要求提供的施工圖紙,但同時也要確保施工質量。用公式5表示。

    施工項目管理系統(tǒng)的建設合同中的圖紙,要求業(yè)主提供的圖紙(通過設計合同,業(yè)主委托設計單位的設計)。設計合同規(guī)定,發(fā)包人應當完成以下工作:(1)發(fā)包人應按照特殊條款約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提供圖紙。(2)如果承包商需要增加圖紙或繪圖份數,發(fā)包人應當代為復制。合同復制是意味著業(yè)主應負責圖紙的正確性。(3)如果圖紙要求保密的,應當承擔安全措施的成本。

    4.基于模糊數學方法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

    4.1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

    在工程中,有一些施工圖紙的設計或臨時工程的設計可能是由承包商完成。如果在合同中約定,承包人應在允許的范圍內,按其設計資質要求并得到工程師的認可,發(fā)生的費用由業(yè)主承擔。在這種情況下,工程圖紙管理側重于對承包商設計的審查。使用接近程度的概念,接近度1-距離(距離設為標準)。這種“度”概念的直接反映,越接近說明水平是“高”的,所以它僅僅是一距離。模糊集的接近定義用方程6式表示。

    4.2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體系運行效果

    在建設項目的承包商和業(yè)主內部管理過程中, 合同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是合同雙方的行為準則和法律基礎,雙方履行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糾紛的依據。用數學方法處理和定量描述模糊系統(tǒng)似乎相當復雜。用公式7表示。

    模糊數學將不確定的事物作為研究對象,而模糊集是用來滿足描述復雜事情的需要且找到一種解決歧義的對象,用確切的模糊集理論來進行確定性的數學和不確定性的數學分析。如上圖所示。

    分析公路設計階段重要位置的工程造價控制以及成本失控的原因,建立模糊數學理論的模糊綜合評判模型。利用模糊層次分析法確定影響因素的分析權重,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技術和經濟分析方法,有效控制建設工程成本。

    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妥善保護好已完工程和購買的材料、設備以及完成十天內轉移。業(yè)主應為乙方機構撤出提供必要的便利,乙方應按要求將機械、設備和人員從建筑工地撤出。乙方未能完成轉移到未經授權的地段,應賠償所有給業(yè)主造成的損失。乙方根據要求完全退出了建筑工地,辦理完決算后進入付款程序。

    甲乙雙方簽訂了工程承發(fā)包合同,乙方不得獨自轉包給第三方獲利,如果需要分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對分包商信用、質量和進度進行審查;分包給第三方的工程、場地布置、臨時用水用電、質量檢查和驗收,仍由乙方負責統(tǒng)一管理,并需要各方的相互配合。

    5.結束語

    模糊數學是一種數學工具,現(xiàn)實的界限并不明確,這是模糊集的一個基本特征。運用模糊數學和模糊邏輯可以處理歧義問題。模式識別應用的重要領域是計算機。人類的大腦就是以低精度地有效地處理復雜問題。模糊數學在計算機上的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模式識別能力,它可以模擬人類神經系統(tǒng)活動。在工業(yè)控制領域,應用模糊數學可以使空調更加合理的進行溫度控制,洗衣機可以節(jié)約用電、節(jié)約用水并提高效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利用模糊數學方法,可以使建設工程管理形成一個更有效的管理和決策系統(tǒng)。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實踐中的問題,提出相應控制措施,建立合同內部管理體系,以促使建設工程承發(fā)包雙方適當地、完全地履行建設工程合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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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1999

    篇9

    基于RBAC模型作為一種訪問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統(tǒng)中得到廣泛應用。但是在大型系統(tǒng)中RBAC的管理過程非常復雜,單純RBAC不能滿足系統(tǒng)的訪問控制分級管理的要求。尤其在信息系統(tǒng)中存儲和管理大量企業(yè)單位的敏感數據,一旦這些數據被泄露或竊取,會給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4]。傳統(tǒng)的委任全局的、單一的、完全可信的系統(tǒng)管理員來管理整個系統(tǒng)的訪問控制,會致使系統(tǒng)安全存在隱患。同時在企業(yè)運營中常需要對組織部門和人員工作調整,相應地需要修改系統(tǒng)中訪問控制主體和權限的關系。而系統(tǒng)管理員不可能了解調整內容,相應的授權工作就要滯后,而且修改后也不一定能準確反映調整狀態(tài),常需要多次補充修改,這導致授權效率較低,影響正常的業(yè)務工作進程。該文在RBAC模型基礎上進行擴展,建立有效地分級授權管理機制,從技術和效率兩方面加以考慮,滿足信息訪問控制管理要求。

    2 訪問控制管理

    隨著企業(yè)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量數據納入信息系統(tǒng)管理的范疇,訪問控制是保證數據的一致性和安全性的基礎。如何對訪問控制的主體、客體和授權進行管理,尤其是進行分級授權,即由上級領導對下級員工進行訪問控制的管理成為必須的功能。

    ARBA在RBAC模型基礎上定義獨立的“管理角色”實施RBAC的管理操作。SARBAC[5]在角色層級基礎上定義了“管理范圍”來界定管理角色的控制范圍。但是由于引入新的管理角色,除了維護原有系統(tǒng)角色,還要在對管理角色進行控制,這實際將權限管理問題變得更為復雜。Li[6]建立UARBAC模型提出“RBAC管理RBAC”的方式,將用戶和角色看作客體,使用統(tǒng)一的方式描述訪問權限和管理權限,明確操作的管理域,有利于通過委托實現(xiàn)分散授權。劉偉[7]指出由于隱式授權導致UARBAC管理操作存在缺陷,角色層次是隱式授權產生的一個因素。

    上述的訪問控制模型和方法滿足了信息系統(tǒng)對訪問控制中主客體多樣性的管理要求,但是由于增加了授權主體和客體的種類,相對增加了管理的復雜性,實際應用中雖然方法可行,但管理效率較低。對于信息統(tǒng)訪問控制模型的分級管理方面,還缺少有效的模型和方法。

    3 多級訪問控制管理模型

    為了解決信息系統(tǒng)中訪問控制管理的問題,適當簡化授權工作量,提高權限管理效率,該文提出了基于角色的多級授權管理模型(Multi-Hierarchies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MH- RBAC)。MH-RBAC在盡量減少引入新的建模元素、簡化應用的前提下,完善了訪問主體的層次結構,支持多級權限管理關系,增強了信息系統(tǒng)訪問控制的適應性。

    3.1 MH-RBAC定義

    MH-RBAC模型結構如圖1所示。各部分定義如下:

    · 用戶([U]),角色([R]),操作([OPS]),許可([P])和關系[UA],[PA]的定義與NIST RBAC標準模型一致。

    · [TR?R×R]:角色樹(Role Tree)表示角色集合上的一個樹形關系。

    · [ASr=]:管理域(Administrate Scope),定義了一個能夠被角色[r]的用戶管理的角色、用戶和權限許可的集合。其中[US]、[RS]、[PS]分別稱為用戶域、角色域和許可域。

    · [AOPS]:管理操作(Administrate Operation)授權管理操作的集合,包括[TR]和[AS]的維護等操作。

    · [PA]:管理許可(Administrate Permission),進行管理操作所需要的權限許可集合,[PA∈P]。

    3.2 MH-RBAC層次模型

    3.2.1 角色樹

    在RBAC模型中訪問主體包括角色和用戶兩種粒度,授權只針對角色進行。角色層次定義了角色之間的繼承關系。[RH?R×R]是角色[R]上的偏序關系,如[r1?r2]表示角色[r1]繼承角色[r2],即角色[r1]具有[r2]的所有權限,所有[r1]的用戶同時是[r2]的用戶。角色層次是表示角色關系的一種方法,反映組織的權利和職責。在角色層次中高級角色位于頂部,低級角色位于底部。 圖2(a)是一個典型的角色層次圖。

    角色層次的定義指出高級角色通過繼承的形式獲得低級角色的權限,這就意味著基于角色層次的授權是自下而上的過程。角色[r]的權限集合可以表示為:

    在角色層次中低級別的角色首先獲得權限許可,高級別的角色通過繼承間接獲得。可以看到當刪除角色[r]時,等級高于[r]的所有角色(記為[↑r])會自動失去繼承自角色[r]的所有權限。所以在角色層次中高級角色依賴低級角色的授權,這與信息系統(tǒng)中高級角色管理低級角色進行分級授權的要求相矛盾。角色層次中存在多繼承關系,這樣雖然可以簡化角色的數量,但在分級授權中意味著一個角色會同時被多個父角色管理,在應用中必然引發(fā)權限授予回收等操作沖突。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該文建立了角色樹。角色樹是一個樹形的角色層次。在角色樹中除了根角色沒有父角色外,其他角色有且只有一個父角色。角色樹中角色之間不再是繼承關系,而是自上而下的包含關系,如圖3所示,為了實現(xiàn)樹形約束,將角色APE分為兩個獨立角色APE1和APE2。在角色樹中若角色[r1]等級高于[r2],記為[r1>r2]。

    在角色樹中沒有角色重用的概念,取消間接繼承的許可,賦予角色的權限許可都直接與角色關聯(lián),許可之間根據角色樹自上而下約束。若[r1>r2],則[θ(r1)>θ(r2)],其中[θ(r)]表示賦予角色[r]的所有許可集合。角色樹的層次約束會增加權限回收的操作步驟,但是從根本上支持了主體分級授權模式。由于角色繼承需要在運行時遞歸計算繼承權限的合集,而角色樹沒有遞歸計算的步驟,因此訪問執(zhí)行效率較高。而權限訪問操作頻 率要遠遠高于控制操作,因此角色樹將整體上提高系統(tǒng)的執(zhí)行效率。

    3.2.2 管理域

    管理域[AS]定義了一個可以被用戶管理的角色、用戶和權限許可的集合??梢员硎緸槿M[]

    [RS]:角色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管理的角色子集,這個子集由角色樹[RT]約束,是[RT]的以[r]根的子樹。[RSr={s∈R:s

    [US]:用戶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授權的用戶集合,由[↑r]指定并受[↑r]的用戶域約束。[r1

    [PS]:表示可以被角色[r]分發(fā)的所有許可的集合,為了提高MH-RBAC的應用效率,避免過于復雜的管理域再管理操作,規(guī)定[PSr=PDA(r)]。[r]的用戶都具有將本角色具備的所有許可分發(fā)給低級角色[↓r]的權利。

    可以看到,若角色[r]是管理角色,則其[RS]和[PS]根據角色[r]在[TR]中的上下文信息自動生成,[US]需要由上級角色用戶手工指定。

    定理1 管理域是一個偏序集合,若管理域[AS(r1)]等級低于[AS(r2)],記為[ASr1≤AS(r2)],

    [ASr1≤ AS(r2)?RSr1? RS(r2)∧USr1? US(r2)∧PSr1?PS(r2)]。

    顯然,管理域的偏序關系實際依賴角色樹中角色的偏序關系,[r1≤r2? ASr1≤ AS(r2)],即低級角色的管理域等級低于高級角色的管理域。

    基于管理域的角色分級授權管理過程,遵循以下兩個約束規(guī)則:

    1) [r∈R,u∈U∧u,r∈UA→u?US(r)∧US(↓r)],表示用戶[u]不能管理自身,也不能被子級角色的用戶管理。

    2) [r,r'∈R∧r≥r'∧u,r∈UA→u,r'?UA],表示用戶[u]不能被授予比自身角色等級低的其他角色。這個約束保證最少授權原則,同時保證同一用戶的管理域不會嵌套也不會相交,一個管理域內發(fā)生的權限管理操作不會影響其他域。

    3.2.3 管理許可

    在MH-RBAC模型中,具有管理許可[PA]的角色稱為管理角色。管理角色[rA]的用戶可以在[rA]管理域范圍內進行管理操作。一個用戶可以授予多個管理角色并在一次會話中同時被激活,但一次只能在一個管理域內進行管理操。用戶[u]可以在角色[r]執(zhí)行操作的許可條件為:

    [adminpermsu,r=p∈PA|?r'∈R,r'≥r∧u,r'∈UA∧r',p∈PA]

    管理許可與其他一般許可一樣可以被授予給管理域中的任意角色,也可基于角色樹傳遞,即[PA∈PDA(r)→PA∈PS(r)]。通過這種管理許可的傳遞實現(xiàn)權限的分級下發(fā),從而實現(xiàn)分級授權的需求。

    4 結論

    基于RBAC模型作為一種訪問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統(tǒng)中得到廣泛應用。但是在大型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對于角色和權限管理過程非常復雜,傳統(tǒng)的RBAC不能滿足分級授權的管理要求。多級訪問控制模型在基于角色的訪問控制模型基礎上,使用角色樹表現(xiàn)角色的層次關系,定義了管理域來限定分級授權的操作范圍,實現(xiàn)了權限在角色樹上的逐級分發(fā),從而支持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分級授權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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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Ferraiolo David.Proposed NIST Standard for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C].ACM Transactions on Information and System Security,2001:224-274.

    篇10

    201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了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jié)能服務產業(yè)發(fā)展意見》的通知([2010]25號,下簡稱25號文),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進節(jié)能服務產業(yè)發(fā)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會計制度。

    我國現(xiàn)行的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暫未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進行明確規(guī)范。近年來關于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理論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實踐中,不同的節(jié)能服務公司及用能單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業(yè)務,其會計處理也是方法各異。在此筆者想結合自身的工作經驗,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點

    所謂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節(jié)能服務合同,向用戶提供節(jié)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培訓、維護甚至節(jié)能量監(jiān)測等一條龍綜合,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jié)能效益來回收投資成本及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yè)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用能單位在零投資、零資金風險的前提下實現(xiàn)節(jié)能效益,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付節(jié)能改造項目成本,合同期滿后可免費獲得該節(jié)能設備;

    2.能源服務公司先墊付資金為用戶進行節(jié)能改造,因此承擔了資金使用成本和投資回收的風險,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資的收益往往比節(jié)能設備即時賣斷方式的利潤空間要大。

    3.節(jié)能設備由能源服務公司投資建設,在合同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能源服務公司,使用權屬于用能單位。合同期滿,節(jié)能設備一般無償贈送給用能單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準則適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賴于特定的節(jié)能設備進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關鍵是節(jié)能設備的核算,而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會計準則的適用。在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中,根據不同的合同條件,對節(jié)能設備的會計核算主要有以下觀點或方法:

    1.適用存貨準則

    節(jié)能設備生產企業(y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單位提供自產的節(jié)能設備及節(jié)能服務,并分享節(jié)能效益,這種情況下,節(jié)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其實質類似于分期收款的節(jié)能設備和節(jié)能服務的混合銷售。

    2.適用租賃準則

    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適用租賃準則的理由是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講解2008》的解釋:確定一項協(xié)議是否屬于或包括租賃業(yè)務,應重點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履行該協(xié)議是否依賴某特定資產,二是協(xié)議是否轉移了資產的使用權。合同能源管理中,節(jié)能改造需依賴特定的節(jié)能設備進行,在合同期內節(jié)能設備由用能單位使用和管理。可見,合同能源管理符合會計準則關于租賃的規(guī)定。雖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條款表現(xiàn)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業(yè)會計準則講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況下企業(yè)簽署的協(xié)議所包含的交易雖然未采取租賃的法律形式,但該交易就經濟實質而言屬于租賃業(yè)務。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適用租賃會計準則。

    由于租賃又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應歸類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也有不同觀點。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guī)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為經營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收款額現(xiàn)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備了融資租賃的第1、2、5項特點,應視為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另有觀點則認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來的節(jié)能收益并不能確定,且在合同期內節(jié)能效益由雙方共享,與節(jié)能設備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沒有全部轉移給用能單位,再者合同期通常遠短于設備的正常使用壽命,因此,建議按經營租賃核算。

    3.采用BOT處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yè)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認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處理的理由是:該項業(yè)務有著明顯的建造一經營一轉移這一過程,與《企業(yè)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規(guī)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參照《企業(yè)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進行處理。

    4.作為長期攤銷的費用處理

    又有觀點認為由于未來的節(jié)能收益不能準確確定,每期的節(jié)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節(jié)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則按合同期平均計提的折舊與每期的節(jié)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慮把節(jié)能設備投資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合同期限內按與確認收入相同的基礎進行分攤。尤其是在25號文未前,相關的財稅優(yōu)惠政策不明確,如果節(jié)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考慮到加速折舊及合同期滿節(jié)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的涉稅問題,在實務中不少能源服務公司采用此種處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方法的應用

    前述的幾種會計準則適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適用租賃準則的理論依據比較充分,在理論研究領域傾向于適用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準則的觀點也比較多。但筆者在實際工作中接觸到的能源服務公司,特別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務公司卻絕大部分將節(jié)能設備投資作為待攤銷的費用處理,在合同期內進行攤銷;個別上市的、或納入上市公司報表合并范圍的、或規(guī)模較大的能源服務公司則把節(jié)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按直線法以合同期為限計提折舊;銷售自產節(jié)能產品同時提供節(jié)能改造服務的生產型能源服務公司則將節(jié)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按融資租賃或BOT處理的極少,甚至可以說是零個案。

    因此。筆者認為,在以會計準則為標準的前提下,結合我國能源服務公司的發(fā)展現(xiàn)狀,本著簡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則,可根據不同情況對合同能源管理業(yè)務進行以下會計核算處理:

    1.節(jié)能設備作為特殊的固定資產核算

    節(jié)能設備作為能源服務公司一類特殊的自有固定資產核算,既不作融資租賃處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經營租賃。因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來的節(jié)能效益只是一個理論上的預期值,每期的實際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確,也不會規(guī)定一個利率。但在融資租賃的會計

    核算中。需要確定租賃內含利率和最低租賃收、付款額,從而計算資產及融資費用或融資收益的入賬價值;再者,合同期內與節(jié)能設備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與報酬并沒有完全轉給用能單位,所以從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張采用融資租賃的處理;而如果作為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處理,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應合理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并預計凈殘值,按稅法規(guī)定生產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是+年,為了使會計與稅法處理趨同。企業(yè)往往按稅法的規(guī)定制定折舊年限,并預留殘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遠短于上述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目前實際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為五年左右。因此,筆者認為節(jié)能設備可按合同期為折舊年限進行平均攤銷。又因合同期滿時節(jié)能設備一般會無償贈送給用能單位,對于能源服務公司而言預計殘值的意義不大,建議殘值預計為零。相應地用能單位按合同約定比例實際支付給節(jié)能服務公司的節(jié)能效益分成建議作為費用列支,不再區(qū)分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的支出。合同期滿用能單位接受無償移交的節(jié)能設備時,將其作為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入賬。筆者認為這樣處理與25號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據25號文的意見: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jié)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yè)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會計上按捐贈處理,稅務上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處理,并免征增值稅;節(jié)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guī)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企業(yè)所得稅實行“三免三半”;對于用能單位支付給節(jié)能服務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單位是政府機構或事業(yè)單位,該支出作為能源費用或相關支出列支,如果是企業(yè),其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合理區(qū)分且單獨計量的,應分別核算,不能合理區(qū)分或單獨計量的,作為費用列支。

    至于現(xiàn)階段實際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務公司通過“長期待攤費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進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慮了節(jié)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時計提折舊以及合同期滿設備轉交用能單位時的涉稅問題,隨著25號文的公布及具體實施辦法的陸續(xù)出臺,相關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得以明確,節(jié)能設備如按前述作為特殊的自有固定資產核算,其實質與按“長期待攤費用”處理并無太大差別。

    2.采用BOT處理

    對一些政府招標的公共基礎設施節(jié)能改造項目,也可參照《企業(yè)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采用BOT處理,但這種情況下能源服務公司可能要確認一項金融資產一能源服務公司可以無條件地從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者確認一項無形資產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務公司的特許經營權力,即用基礎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服務并向其收取服務費用的權力。如果由能源服務公司確認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則要由合同授予方確認固定資產。如前述在合同期內與節(jié)能設備所有權相關的風險與報酬并未完全轉移給用能單位,因此筆者認為采用BOT的處理不如按能源服務公司自有固定資產核算恰當。

    3.節(jié)能設備作為存貨核算

    能源服務公司用自產節(jié)能產品為客戶提供節(jié)能改造服務,屬于正常的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設備部分按產品銷售處理則可,在此不贅述。

    4.后續(xù)服務支出計入當期損益

    能源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為用能單位提供的設備維護、技術咨詢等后續(xù)服務支出,直接計入發(fā)生當期的損益。

    按照“十二五”規(guī)劃,我國實現(xiàn)節(jié)能減排目標的任務是難巨的,但同時節(jié)能的潛力也是巨大的,節(jié)能產業(yè)將迎來歷史性發(fā)展的機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著創(chuàng)新和扶持的原則完善、細化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制度以及財稅優(yōu)惠政策,切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的發(fā)展有著更大的現(xiàn)實意義。而對這些問題進行一點思考,亦是筆者擬寫本文的初衷。

    參考文獻:

    [1]《企業(yè)會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2006年2月15日

    [2]《企業(yè)會計準則講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篇11

    隨著我國建筑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建筑工程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建筑工程的相關標準和要求也越來越高。工程造價控制是工程建設領域的基礎,相關工作人員對工程合同管理有更深的理解和認識。

    1工程造價控制與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工程造價控制

    工程造價是項目建設的成本價格,包括項目前期的設計規(guī)劃到后期的竣工驗收所需的全部成本和資金。如建筑材料成本、設備租賃與采購、人工成本、技術成本等都在工程造價的范圍內。其中,工程造價控制就是對建設項目各個階段的動態(tài)成本進行管理,采取合理的措施優(yōu)化工程項目各環(huán)節(jié)的成本支出并進行合理分配,提高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率及在市場上的性價比。工程造價控制一般包括預測、評估、投資預算、編制預算、經濟效益分析評價、招投標報價等各方面的工作。工程造價控制會影響施工進度,導致施工單位經濟損失。

    1.2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即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通過法律手段明確工程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權利義務的一種方法,是經過雙方共同協(xié)商后制定的書面形式文件,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在簽訂工程合同的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循法律規(guī)定,依照我國法律和政策要求出具完整的施工許可證明材料。簽訂雙方必須具備合同執(zhí)行力和工程建設資質,并依法依規(guī)加入到公開招投標程序中。另外,所有工程合同都需要備案,具體施工過程中,國家質監(jiān)部門將嚴格監(jiān)督與管理項目的施工質量。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各施工環(huán)節(jié)管理的基礎,具有約束施工流程的作用。

    2工程造價控制與工程合同管理的關系

    2.1工程造價控制直接受工程合同管理的影響

    建筑工程所花費的綜合費用即工程造價,主要包括投資預測、設計預算、施工預算、工程結算等。工程合同中有關于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權利與義務的明確規(guī)定,并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后期施工就是施工單位履行工程合同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合同的規(guī)定,控制成本和施工進度,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基礎上提升建設工程的整體效益,提高工程建設的造價水平。如果施工單位未按合同規(guī)定施工,或者在具體施工過程中違反了合同規(guī)定,造成工程造價過高,而給合同雙方帶來經濟損失時,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工程合同向施工單位提出索賠;如果施工單位不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相反,如果建設單位不能保證資金投入、或項目資金出現(xiàn)問題時,施工單位有權終止與建設單位的合作并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所以,工程合同可當作工程造價的控制依據。工程合同還具備責任追究功能,能夠約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行為,工程造價需要的各項財務數據在工程合同中都有具體的參數標準,例如施工材料價格、施工質量標準、計算方式等基礎資料。另外,施工單位需要嚴格按照工程合同控制施工材料的數量、費用以及設備運輸與維護所需的成本價格,并結合工程合同中控制施工進度與施工質量的相關標準,有效發(fā)揮項目成本投入效益。最后,以工程合同為標準開展竣工驗收工作,根據材料費用結算工程款。

    2.2合同簽訂階段

    自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影響工程造價,這是建設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施工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往往會遇到材料價格風險問題,因此,工程合同中通常含有關于控制材料價格的條款。例如,在施工階段,當材料價格上升到一定比例時,施工單位可以與建設單位協(xié)商調整價格,這也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之一。為應對材料價格風險,當材料價格漲幅高過原價的10%左右,由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共同承擔,比例一般在2∶8左右。

    2.3施工階段

    項目進入施工階段,監(jiān)理單位對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核并下達開工指令,施工單位則負責從具體施工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施工階段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全面履行工程合同的階段,要根據工程合同的指導,嚴格控制質量、造價以及工期等,尤其事關工程造價問題。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簽訂較大的變更項目,一般以簽訂附屬合同或補充合同為主,避免影響整體的施工情況。例如,在某一智能化建筑進行基礎施工時,由于施工區(qū)域處于低洼地帶,出現(xiàn)地面坍塌情況,影響了整體施工進度,這時,施工單位必須先修復地面,再進行施工。因為,開挖路基時工程量較大且造價較高,原有工程合同無法有效體現(xiàn)該項目的工程量、造價、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只能通過補充合同來體現(xiàn)。簽訂附屬合同時,可以附加新增的工程造價(路基開挖),有助于建設單位更好地把握新增加的工程造價情況,避免雙方在竣工結算時,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以縮減竣工時間。如果施工周期較長,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需要正確履行工程合同條款,將新增的工程造價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

    2.4竣工驗收階段

    進入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施工單位應結合相關技術資料、工程合同以及具體施工情況開展結算編制工作。施工單位編制好結算文件后,需要及時上報,由建設單位負責結算文件的審核工作,工程合同中一般有關于審核時間的規(guī)定,無特殊情況不超過兩個月。例如:在某裝配式建筑工程中,結算文件審核分為三個步驟:初審、終審及中介機構終審。初審階段一般由最了解施工情況的基建主管部門負責,可以有效保證初審工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審計部門主要負責文件終審,結合初審情況對整體結算文件進行再審并給出審核結論和相應意見。目前,由中介機構負責結算文件的終審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的主要矛盾點,產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合同的簽訂不夠嚴謹以及現(xiàn)場簽訂變更項目的相關資料缺乏準確性。而由第三方機構負責結算文件的終審,對項目款項的支付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細致到財政資金的各個方面,包括對資金的監(jiān)控與核算都需全面升級。

    3通過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的方法

    3.1實行動態(tài)管理模式,提高工程造價管理的信息

    化水平對工程造價實行動態(tài)管理應建立在法制化與規(guī)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礎上。構建動態(tài)管理模式是實施調節(jié)工程合同管理的一種方式,要明確影響工程造價控制的各種因素,結合實際施工情況對工程造價進行動態(tài)調節(jié)。例如,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可以考慮在合同中加入一定的調整條款實現(xiàn)對工程造價的控制與管理,避免出現(xiàn)違約風險。對建設項目成本實行動態(tài)管理,應以建設項目合同的法制化、規(guī)范化管理為基礎。建設動態(tài)管理模式是實施工程合同管理的手段之一,應明確影響工程成本控制的各種因素,并結合實際施工情況動態(tài)調整成本。如施工單位在合同終止后,可考慮在合同中增加一條調整條款,以實現(xiàn)對項目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避免發(fā)生違約風險。具體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問題,需要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結合工程合同進行處理,針對工程合同中未包含的內容,雙方可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簽訂預備合同、補充合同。隨著信息化技術的高速發(fā)展,傳統(tǒng)工程造價在工程造價控制與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績,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通過信息技術加強管理,體現(xiàn)了信息技術在工程造價與工程管理合同中的先進性,有效提高了工程造價管理水平。例如:施工單位可以應用建筑信息模型管理工程合同的簽訂、變更等問題。同時,工程造價向信息化方向發(fā)展,也能為合同雙方帶來良好的數據沉淀,促進應用能力的提升,如通過應用大數據技術、有效發(fā)揮大數據采集與分析的優(yōu)勢、促進工程造價控制的發(fā)展。

    3.2優(yōu)化工程合同管理,促進工程造價控制的精準化發(fā)展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具備較強的專業(yè)性和法律意識,應在明確諸如主體關系、工程質量、合同價款等條款的基礎上簽訂工程合同??梢栽诤炗喓贤倪^程中聘請專業(yè)法律顧問,以便及時獲取專業(yè)法律信息。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爭議或雙方無法按期履行條款的情況,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結合出現(xiàn)的問題給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根據法律規(guī)定設計預案,防止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更大的損失,促進工程造價控制的精準化發(fā)展。簽訂合同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要開展工程合同前置性的審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合同主體的抗風險以及承擔風險的能力。在此期間,建設單位可以聯(lián)合施工單位成立集法務、項目管理、工程造價功能于一身的復合型審查團隊,綜合各專業(yè)構建嚴格的合同審查機制,從前置性審查階段就做好對合同風險的審查、評估工作,并以此為依據制定應急方案,規(guī)避項目風險,為后期施工打下良好基礎。由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隨機性較強,可能會影響工程合同的管理效率,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須優(yōu)化工程合同管理措施,實現(xiàn)精細化管理,強化合同主體管理意識,有效避免風險問題。

    3.3工程造價控制方法

    3.3.1決策期工程造價控制的方法,最重要的是建設單位前期的決策與設計。建設單位需要應用工程造價核算法分析設計的合理性,以保證設計概算不超過投資預算。設計方要結合工程合同內工程限額的設計理念設計施工圖,并保證施工圖預算不會超過設計概算。

    3.3.2招標控制價編制期為保證控制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建設單位可以選擇多個咨詢單位負責編制、審核控制價的工作,并結合具體措施確定控制價。建設單位在控制價的編制與審核過程中,可以通過造價咨詢合同對其進行規(guī)范,而咨詢機構造價結果的質量決定最終的咨詢費用,這樣可以激勵咨詢單位更好地開展編制與審核工作。

    3.3.3招投標準備期招投標準備階段,建設單位可以結合項目特點選擇相應的招評標方法及合同計價方式,構建多功能化的合同管理團隊設計合同模板。在具體的招投標階段,建設單位可以通過招標控制價防止其他招標單位串標拉抬合同價,確保中標價控制在相對合理范圍內,最終通過有效評估的方式選擇承包單位。

    3.3.4施工階段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需根據合同管理出現(xiàn)的施工質量、進度、變更、索賠等情況控制工程造價。例如: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變更情況時,合同雙方需要根據合同,針對變更部分進行討論、制定方案來控制工程造價。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履行合同方案的過程中,不能私自違約,如果一方出現(xiàn)違約情況時,要學會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一般情況下,工程成本中材料、設備成本占總成本的50%以上,要想控制施工成本,必須在不違反工程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下把控好材料、設備費用。采購材料、設備時,選擇合適的供應商能夠起到控制材料、設備成本的作用,因此,施工方可以通過應用供應商入庫的方式,在專業(yè)網站上查詢供應商的信用信息進而選擇合適的供應商。如供應商信用信息不良,施工方應禁止其入庫,最終篩選出最符合條件的入庫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進而規(guī)范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施工方通過供應商入庫的方式,不但可以有效避免供應商因信用問題帶來的風險,還可以降低材料、設備的成本,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