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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施工管理合同樣例十一篇

    時間:2023-06-07 09:02:28

    序論:速發(fā)表網(wǎng)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工地施工管理合同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chuàng)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lián)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工地施工管理合同

    篇1

    1地鐵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地鐵工程項目管理中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在地鐵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將會涉及到許多參與者和手續(xù),這需要通過合同管理的方式來確保參與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只有確定了當權利與義務關系,才能保證合同各方在地鐵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規(guī)范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一些不良行為。過去,一些承包商由于不重視合同問題,出現(xiàn)一些“口頭協(xié)議”、“私下合同”等,事先未通過合同管理來規(guī)避和防范今后的風險,從而造成企業(yè)出現(xiàn)不必要的經濟損失[1]。

    2地鐵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

    地鐵項目合同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訂立管理、履行管理和變更管理等。目前來說,在我國地鐵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承包商缺乏合同管理意識。

    近年來,由于企業(yè)之間的競爭較為激烈,不少承包商為了盡可能地滿足業(yè)主,隨意簽訂一些不正規(guī)的合同,從而給地鐵項目建設埋下了許多合同風險,在合同履行時引起一些糾紛。此外,在地鐵項目建設過程中經常會出現(xiàn)一些利益糾紛事件,大部分承包商都不按照合同條款來解決問題,而是視合同而不見,依靠人際關系來解決糾紛問題。

    (2)合同簽訂不夠規(guī)范。

    由于地鐵項目合同類型、文件和條款較多,因此經常出現(xiàn)合理上一些內容用詞錯誤、矛盾等問題,從而造成合同履行率較低。同時,有些部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隨意簽訂合約,對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等。此外,在合同簽訂過程缺乏規(guī)范性,法律意識較差,合同中的一些違約責任不夠明確。以上問題給地鐵項目埋下了較大的風險和隱患。

    (3)合同材料管理比較混亂。

    在項目合同文件管理過程中,經常出現(xiàn)混亂的現(xiàn)象,對沒有分類管理合同文件,出現(xiàn)一批無效文件,嚴重影響到合同管理人員的正常工作,同時也不能為合同管理提供依據(jù)。另外,沒有做好合同的發(fā)放記錄工作,在項目實踐中雙方一旦發(fā)生利益糾紛時,不能及時找到合同依據(jù)。最后,合同文件存檔不及時,這樣很容易造成合同材料丟失問題的發(fā)生。

    (4)合同管理專業(yè)人才較為缺乏。

    合同管理是一項對技術要求高,專業(yè)性較強的工作。而在地鐵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一些管理人員并不了解合同規(guī)定的具體內容、過程及質量要求等,因此不能依據(jù)合同內容對項目建設中各個階段進行管理與監(jiān)督。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他們就會無從應付,從而影響到項目的整體質量,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由此可見,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專業(yè)技能等對合同管理效果影響較大,進而影響到企業(yè)的利益。

    3地鐵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武漢軌道交通六號線一期第十八合同段,由三公司和武漢公司共同承建,共包含2個車站、2個盾構區(qū)間。其中三公司承建工業(yè)學院站、楊汊湖站—常青花園站區(qū)間左線、常青花園站—工業(yè)學院站區(qū)間左線。工業(yè)學院站為地下兩層雙跨島式車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長235.8m,標準段寬21.1m。楊汊湖站—常青花園站區(qū)間楊常區(qū)間左線起于K27+312.325,終于K29+247.59,總長1903m。區(qū)間采用盾構法施工。常工區(qū)間右線起于左K29+419.787,終于左K30+219.093。線路總長799.2m,采用盾構法施工[2]。

    3.1合同管理的原則

    為了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如期完成建設任務,武漢軌道交通六號線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承建項目部建立了項目管理機構,調配了經驗豐富施工隊伍參與,同時,按照業(yè)主的要求進行專業(yè)化施工。在本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我們應遵循“專人管理,互相監(jiān)督”管理原則。為了確保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部成立了合同管理小組。同時,在合同簽訂時,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堅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則。合同簽訂后,要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并定期召開合同管理小組會議,做好合同履行情況審查,對合同履約過程中出現(xiàn)的的變更,應由小組成員共同協(xié)商后方可做出決定。一旦發(fā)現(xiàn)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應及時做出處理措施,以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2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1)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

    在武漢軌道交通六號線一期第十八合同段項目建設中,項目組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同時配備專業(yè)的管理人才,利用現(xiàn)代化網(wǎng)絡技術開展合同管理工作,以提高企業(yè)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確保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礎,因此在地鐵項目合同管理前,我們應建立全面、完善、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確保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其次,在合同管理當中,我們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地鐵企業(yè)的運營情況,制定出《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制度》等制度,使工作人員充分了解到合同審批流程、合同支付流程等。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使管理人員明確各自的職責、了解合同管理規(guī)范,以降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風險。

    (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yè)技能。

    做好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關鍵因素是管理人員。所以在地鐵項目合同管理中,我們要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yǎng),并定期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在技能培訓,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學習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與此同時,要鼓勵合同管理人員積極參加經濟管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以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

    (4)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tǒng)。

    在地鐵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我們需要以計算機和互聯(lián)網(wǎng)為核心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tǒng),以實現(xiàn)管理資料、數(shù)據(jù)和文件的共享,以隨時掌握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減少不必要的利益糾紛,使得工程項目合同形成信息化的管理體系,促進地鐵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通過以上的加強措施,武漢軌道交通六號線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有效地解決了地鐵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經常存在的問題,減少了項目合同管理方面的風險,提高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4結束語

    總之,合同的規(guī)范性有利于確保地鐵工程項目的正常開展,因此,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我們要充分考慮到合同的問題以及合同約定的具體內容,以減少合同中不確定因素的出現(xiàn),實現(xiàn)風險控制的目標,確保工程建設按照合同要求正常進行。

    參考文獻:

    篇2

    地市供電單位綜合線損管理系統(tǒng)從營銷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提取基礎數(shù)據(jù),進行臺區(qū)、線路的抄表和裝、撤表管理,系統(tǒng)能夠統(tǒng)計各自供電局的臺區(qū)線損率等等臺區(qū)考核指標,供管理人員考核。

    1 系統(tǒng)主要功能

    1.1 線路基本信息管理

    為線路進行裝表、換表管理,維護裝表的信息包括線路編號、表號、表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表位數(shù)等信息;維護換表的信息包括上月表示數(shù)、撤回表示數(shù)、前表存電量、換表時間、撤回表號、裝出表號表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表位數(shù)等信息。

    用戶在線路裝表時如果錄入數(shù)據(jù)錯誤,可以進行修改。關口表信息可以修改的項包括:前表存電量、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表位數(shù)等信息。

    線路換CT/PT維護換表的信息包括撤回表示數(shù)、前表存電量、換表時間、表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等信息。系統(tǒng)自動按原乘率計算前表電量記計本月供電量。

    用戶在線路裝表錄入數(shù)據(jù)錯誤,可以直接通過修改線路基本信息功能修改,可以修改表號、表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表位數(shù)等信息。

    1.2 變臺基本信息管理

    對變臺基本信息進行修改、裝表、換表等管理。

    變臺信息修改包括變臺名稱、承包組、變臺類別、抄表員、備注等,其中變臺類別包括:高供高計、高供低計、公用變臺等3種,備注包括:有損變臺、無損變臺;變臺裝表維護的信息有:變臺號、登記種別、實用乘率、A相裝出表號、B相裝出表號、C相裝出表號、A向抄表讀數(shù)、B相抄表讀數(shù)、C相抄表讀數(shù)、受電電壓、設備容量、裝出無功表;對于只裝一塊表的情況,只顯示和錄入一個總抄表讀數(shù)變臺換表維護的信息有:變臺號、登記種別、實用乘率、A相裝出表號、B相裝出表號、C相裝出表號、A向抄表讀數(shù)、B相抄表讀數(shù)、C相抄表讀數(shù)、受電電壓、設備容量、A相撤回表號、B相撤回表號、C相撤回表號、A相協(xié)議電量、B相協(xié)議電量、C相協(xié)議電量、登記日期、登記號、裝出無功表、撤回無功表。

    用戶在變臺裝表時如果錄入數(shù)據(jù)錯誤,可以進行修改。臺區(qū)表信息可以修改的項包括:實用乘率、A相裝出表號、B相裝出表號、C相裝出表號、A向抄表讀數(shù)、B相抄表讀數(shù)、C相抄表讀數(shù)、受電電壓、設備容量、A相協(xié)議電量、B相協(xié)議電量、C相協(xié)議電量。

    變臺換表CT/PT,維護換表的信息包括撤回表示數(shù)、前表存電量、換表時間、表乘率、裝表表示數(shù)等信息。系統(tǒng)自動按原乘率計算前表電量記入本月供電量。

    變臺基本信息錄入數(shù)據(jù)錯誤可以進行修改:實用乘率、A相裝出表號、B相裝出表號、C相裝出表號、A向抄表讀數(shù)、B相抄表讀數(shù)、C相抄表讀數(shù)、受電電壓、設備容量。

    1.3 抄表管理

    線路、臺區(qū)按例日進行抄表管理(線路也可以不按例日抄表管理),線路、臺區(qū)在進行抄表后,可以修改抄表數(shù)據(jù),以及錄入?yún)f(xié)議電量等。臺區(qū)計算抄見電量、三相不平衡度、功率因數(shù)、臺區(qū)供電量等數(shù)據(jù)。

    計算公式:

    A相電量=(A相表月表示數(shù)-A相表上月表示數(shù))×A相表乘率+ A相前表存電量+A相協(xié)議電量

    B相電量=(B相表月表示數(shù)-B相表上月表示數(shù))×B相表乘率+ B相前表存電量+B相協(xié)議電量

    C相電量=(C相表月表示數(shù)-C相表上月表示數(shù))×C相表乘率+ C相前表存電量+C相協(xié)議電量

    無功電量=(無功本月表示數(shù)-無功上月表示數(shù))×無功表表乘率+無功前表存電量+無功協(xié)議電量

    臺區(qū)供電量 = A相電量+ B相電量+ C相電量

    三相不平衡度 =(最大電量相?最小電量相)÷ 最大電量相

    功率因數(shù) = 臺區(qū)供電量/(臺區(qū)供電量2+無功電量2)1/2

    1.4 指標、參數(shù)管理

    按線路、臺區(qū)、承包組及全年各個月份錄入指標、參數(shù)數(shù)據(jù),數(shù)據(jù)包括:指標供電量、指標售電量、指標購電單價、指標銷售單價、指標線損率(全部、中壓、低壓)、理論線損值、指標節(jié)電量、實際購電單價、利潤、居民欠購率、理論節(jié)電量、平均單價。

    1.5 線損考核

    1.5.1 線損統(tǒng)計

    通過選擇統(tǒng)計年月,系統(tǒng)從數(shù)據(jù)庫中提取選擇年月的售電量和供電量,包括線路關口表和臺區(qū)表數(shù)據(jù),并根據(jù)在線損管理中錄入的指標、參數(shù)數(shù)據(jù)(購電單價、售電平均單價、兌現(xiàn)單價等)計算線損統(tǒng)計、分析、考核數(shù)據(jù)。并按年月保存到線損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庫中。作為查詢的基礎數(shù)據(jù)。從營銷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庫中提取售電量,從線損管理系統(tǒng)中提取關口表、臺區(qū)表的供電量。

    計算公式:

    高壓損失電量=高壓供電量-高壓售電量

    低壓損失電量=低壓供電量-低壓售電量

    高壓線損率=高壓損失電量÷高壓供電量

    低壓線損率=低壓損失電量÷低壓供電量

    考核供電量=高壓供電量

    綜合損失=考核供電量-考核售電量

    考核線損率=綜合損失÷考核供電量

    購電成本=購電單價×高壓供電量

    售電單價=銷售收入÷考核售電量 售電綜合單價=1000 × 電費 /電量

    銷售收入=線路或臺區(qū)下用戶的(電度電費+基本電費+利率電費)

    三相不平衡度=(最大電量相?最小電量相)÷最大電量相

    利潤=(銷售收入+營業(yè)外收入)–購電成本

    功率因數(shù)= 供電量/(供電量2+無功電量2)1/2

    損失電量線路全部 =供電量線路全部–售電量線路全部

    損失電量高壓線路10KV =供電量線路全部–售電量高壓線路10KV

    損失電量低壓臺區(qū)400V =供電量低壓臺區(qū)400V–售電量低壓臺區(qū)400V

    供電量比計劃增減=供電量完成-供電量計劃

    供電量比計劃比重=供電量比計劃增減/供電量計劃

    1.5.2線損考核表

    臺區(qū)利潤分析表

    臺區(qū)利潤分析表考核表

    臺區(qū)線損分析表

    臺區(qū)線損考核表

    線路線損分析表

    線損考核匯總表。

    2 結束語

    本系統(tǒng)通過建立一套統(tǒng)一的數(shù)據(jù)存儲結構,建立了信息的映射關系。實現(xiàn)了全網(wǎng)電量分變、線統(tǒng)計,實現(xiàn)分壓、分線、分區(qū)域電量等綜合統(tǒng)計以及對比分析,實現(xiàn)區(qū)域電網(wǎng)的全網(wǎng)線損計算,為線損考核提供了科學依據(jù)。

    以便進一步指導制定經濟、安全、科學的運行方式。系統(tǒng)還提供靈活的統(tǒng)計功能、提供多種數(shù)據(jù)查詢方式。以科學的方法,分析線損的構成,系統(tǒng)變化對線損的影響,對電網(wǎng)的經濟運行工作起到科學的指導意義,在電網(wǎng)規(guī)劃工作中,明確降損目標和方向,提供科學的依據(jù)。推動現(xiàn)代化管理手段向前發(fā)展,推進了相關現(xiàn)代化系統(tǒng)的有效應用,也為各系統(tǒng)性能的提高與完善指明了發(fā)展方向。

    本系統(tǒng)的推廣應用達到了降損節(jié)能的目的,對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環(huán)保型社會有著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參考文獻:

    [1]騰永昌,高陽.ORACLE數(shù)據(jù)庫管理系統(tǒng)(上、下)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

    [2]雍俊海.Java程序設計教程(第二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8).

    [3]葉強.供電企業(yè)關系營銷戰(zhàn)略[J].經濟管理論壇,2005(21).

    篇3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passenger line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costs related to adjust the content to analyze its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of passenger dedicated line, thereby the work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ject in the status and role of. Passenger transport special railway line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costs related to adjustment is the biggest characteristic of the " uncertainty ", which determines the passenger dedicated rail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ers are faced with a very heavy responsibility, it must accomplish to avoid risk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loss, the use of risk to obtain enormous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uncertainty; role position;

    中圖分類號:F715.4 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12-0020-02

    鐵道部根據(jù)國務院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批準的《中長期鐵路網(wǎng)規(guī)劃》,從2004年開始拉開了大規(guī)模修建客運專線的帷幕??瓦\專線最直觀的特點是“技術標準高、投資規(guī)模大”。目前在建的客運專線投資均在幾百億至上千億不等,線路從一百多公里至一千多公里不等,一次性建成,均為國家Ⅰ級主干線。

    客運專線的上述特點決定了大規(guī)模修建客運專線既為施工單位的發(fā)展和壯大提供了契機,也同時蘊含著潛在的風險,尤其是經濟風險。

    就客觀分析施工單位虧損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客運專線的中標價不能真實反映工程的費用,例如沿海某客運專線概算人工費定額價格水平為18.62~20.02元/工日,而福建省人工定額價格水平為36.00~48.00元/工日,高速公路人工定額價格水平為49.00元/工日,而且不進行人工費價差調整;另外一個原因是客運專線的施工承發(fā)包合同的合同條款對施工單位苛刻也是造成施工單位虧損的主要原因,這方面有兩點非常顯著,一是砂石料等地材的招標設計價與施工期的現(xiàn)行市場價相差甚大,且不進行材料價差調整;第三:汽油、柴油、鋼材等材料每季度進行材料價差調整,但是5%以內由施工單位承擔;第四:除主合同、主合同材料價差、Ⅰ類變更及Ⅰ類變更材料價差列入費用可調整范圍外,其他項目均由風險承包費用包干,如Ⅱ類變更、其他措施費及趕工、誤工費用等等。目前施工單位虧損和面臨的情形從發(fā)包合同的角度上講大致如以上四點。

    上述淺析只是從最直接和最直觀的角度上分析了目前許多施工企業(yè)修建客運專線虧損的幾個原因。施工企業(yè)的客運專線的管理是方方面面的,是一個系統(tǒng)的、有機的整體,必有一條主線貫穿于各個方面,才能將項目管理整合成一個整體。哪么這條主線是什么呢?就是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承發(fā)包合同》。

    那么客運專線的合同管理工作在施工企業(yè)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點就應該是它是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的一條主線,它是把項目管理整合成一個整體的基礎。

    如前文所述作為客運專線的項目管理人員如果不充分了解合同的特點和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尤其是費用約定的內容的特點而進行的項目管理是盲目的。那么客運專線的合同管理的根本內容和目的是什么呢?毫無疑問合同管理的根本內容就是項目的收入組成成分,構成客運專線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有合同內收入、合同內材料價差調整、Ⅰ類變更、Ⅰ類變更材料價差調整、可調整Ⅱ類變更及其他項目收入。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爭取項目經濟效益最大化和把經濟風險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首先變更工作是任何一個項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變更工作能否做得成功就是關系到項目的生死存忙的大事,所以這是任何項目都對變更工作非常重視的根本原因。做為客運專線的變更有什么樣的特點呢?這只能從項目的虧損方面才能找到它的答案。

    施工單位在修建客運專線中虧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各種各樣的,但僅從施工單位所處的地位來講有些風險是自身無法克服和左右的,因為合同條款約定的是不能更改的,但這也并不意味著施工單位就毫無作為可言,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延伸掌握地方和鐵道部的文件,結合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承發(fā)包合同》從中掌握一些有用的信息為我所用。

    目前客運專線合同條款中關于費用調整的項目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第一:主合同;第二:Ⅰ類變更可以調整費用;第三:主合同的材料價差可以調整費用;第四:Ⅰ類變更材料價差可以調整費用;第五:由于Ⅰ類變更引起的廢棄工程。同時也意味著其他任何發(fā)生的項目均為不可調整的費用,即屬于風險包干費用承擔。

    其中客運專線的Ⅱ類變更在其他費用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是最能明確計算費用的。但是由于客運專線線路長,地質情況和沿線的風土人情復雜,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大量的變更。

    但分析這些Ⅱ類變更發(fā)生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改河、改溝、改路以及涵洞擴徑;二是由于要確保運營安全增加的安全防護措施;三是由于地質原因不明引起軟基處理方式變更,隧道圍巖類型變更,邊坡防護類型變更,橋梁樁基長度變更,路基土石方比例變更等幾類變更。通過以上幾點分析有些Ⅱ類變更是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諸如地方要求“改河、改溝、改路”的三改工程以及新增通道和涵洞擴徑等,這類Ⅱ類變更的工程項目的是為地方服務,是施工單位無法控制和左右的,也就是說這類變更是為了滿足地方的生產、生活需要,是由地方提出的;另外還有一些變更是具有全線共性的問題,如為確保“運營絕對安全”而提高標準或增加安全防護措施,如上跨橋增加防拋網(wǎng),高邊坡增加主動防拋網(wǎng)和被動防拋網(wǎng),靠近鐵路側的線路增加和延長防撞墻,這類變更是由鐵路工務段提出的,也是施工單位無法左右和控制的,也就是說施工單位既不能控制它們實施的項目,也不能控制它們的施工設計方案。另外有些Ⅱ類變更產生的原因就是由于地質原因不明引起的地基處理方法變更、隧道圍巖變更、邊坡加固防護變更等,不能說這類變更不應該發(fā)生,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施工單位處置失當。

    例如某客運專線通車后業(yè)主根據(jù)Ⅱ類變更發(fā)生的原因,把Ⅱ類變更劃分成可調整和不可調整兩類,其中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改路、改河、改溝”的三改工程和涵洞擴徑或新增涵洞以及由于確保運營安全增加的安全防護措施的劃入可調整范圍,其他原因引起的Ⅱ類變更列入不可調整范圍。

    由此可見客運專線的合同關于變更的最大的特點是它的Ⅱ類變更費用處置的不確定性,既然是不確定,那就意味著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就是要是考驗項目負責人的預見性和決策力。

    由上所述做好客運專線的合同管理工作在施工企業(yè)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點就應該是它是指導項目Ⅱ類變更工作根本指導方針,而對于任何項目而言變更索賠工作都是重中之中,是決定項目管理成敗的關鍵性因素,因而也可以說客運專線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否做好是關系到項目成功與否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客運專線收入的第二項重要內容是主合同及Ⅰ類變更的材料價差調整,該項收入一般約占到合同收入的15~22%,所占比例高說明能否做好材料價差工作對項目的成敗同樣至關重要。材料價差調整同樣具有非常不確定性的特點。所謂材料價差調整指鐵路招投標時的概算按某一特定的年份編制作為編制期,由于施工期和編制期的時間跨距較長,各項材料價格浮動較大,已不能真實反映出工程造價,為了較真實的反映工程造價,鐵道部每年或每季度均材料調差系數(shù)以及汽油和柴油的價格。材料價差調整的基本公式是:C=A/B×D×(M-N)。各類符號的含義是:A:當期驗工計價價值,B:相對應的總價值;D:該項目的材料費;M:施工期的材料價格系數(shù),N:編制期的材料價格系數(shù)。

    從材料調差的公式我們也能得出一條結論:盡管合同投資是確定的,但是由于材料價差系數(shù)是浮動的,即各年度或各季度的調差系數(shù)是不一樣的,鐵路工程材料價格指數(shù)雖然總體呈上漲趨勢,但并不總是呈穩(wěn)定趨勢上升的。由于材料價差系數(shù)在各季度表現(xiàn)的不同,甚至會出現(xiàn)異常值,那么它蘊含的風險和機遇就同樣非常的大。這一情況是由決定材料價差的幾個因素造成的:

    第一:工程驗工計價與現(xiàn)場實際施工情況下的不完全相符。

    驗工計價從定義和規(guī)定上講應該真實體現(xiàn)現(xiàn)場實際的施工進度,但實際上往往會超驗工計價,那么由此也決定了在施工大干期未必是驗工計價最高的,也可能在施工大干期材料價差系數(shù)最高的,而驗工計價卻不是很高,也可能在非施工大干期材料價差系數(shù)不高,但驗工計價卻很高,而決定材料價差的一個因素就是當期驗工計價占該項目合同投資的百分比。

    第二:材料費占該分部分項工程價值的比重

    一般性地認為價值高的項目的材料費的比重也高,但事實上不完全是這樣的。例如簡支箱梁的材料費占工程費用的比重高達62.86%,鋼桁結合梁的材料費占工程費用的78.13%。另外由于客運專線對線路的沉降要求非常嚴格,橋梁的比重一般至少占線路的50%以上,有的客運專線占到80%以上,這就決定了橋梁上部結構的投資占總投資的比重也非常高,如果不能做好驗工計價工作,幾項影響因素或處于不利條件下則會造成材料價差損失非常大。

    第三:材料價差系數(shù)在各個季(年)度波動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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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業(yè)統(tǒng)計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方式不健全

    長期以來,統(tǒng)計工作在現(xiàn)代企業(yè)中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部門來負責管理和操作,而這種體制就有一個明顯的弊端就是這種統(tǒng)計工作不會從企業(yè)適應市場競爭的角度來全方位地、多角度地考慮企業(yè)所要的各種信息資料,更不用說對目前搜集的資料匯總進行信息更高層次的綜合分析,而且企業(yè)各個部門之間也難以實現(xiàn)消息的共享。結果就是會浪費企業(yè)資源,增加企業(yè)的成本。

    2.指標體系不完善,企業(yè)統(tǒng)計工作不規(guī)范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經濟體制也出現(xiàn)多元化發(fā)展。相應的企業(yè)所有制形式不斷豐富,原有的統(tǒng)計指標體系已經桎梏了企業(yè)自身的發(fā)展。對于企業(yè)目前的發(fā)展前景來說,指標體系就是不完善且不合理的。怎樣制定科學的指標體系已經成為企業(yè)統(tǒng)計工作的當務之急??茖W的指標體系應包括企業(yè)業(yè)務發(fā)展狀況,企業(yè)運營收入、效益和投資情況,企業(yè)人力資源以及當?shù)厣鐣洕确矫娴男畔?。另外,企業(yè)統(tǒng)計工作不規(guī)范的情況也比較嚴重。例如:指標名稱、指標概念、統(tǒng)計口徑、審核關系、取數(shù)來源等方面沒有統(tǒng)一規(guī)范和要求,指標設置不合理。應當統(tǒng)計的項目沒有記錄到完整的信息,反而記錄一些根本用不到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3.統(tǒng)計分析不夠系統(tǒng)化,企業(yè)管理水平低下

    在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中,統(tǒng)計分析是很重要的。對于企業(yè)來說,只是簡單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和收集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在此基礎之上進行深入的分析和綜合整理。眾所周知,統(tǒng)計分析是企業(yè)管理的基礎,分析的數(shù)據(jù)也是根據(jù)企業(yè)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總結而來,只有進行了全面的、準確的、系統(tǒng)化的分析,企業(yè)的管理水平才會有所提高。目前還是有很多企業(yè)的經濟統(tǒng)計資料不夠準確和全面,分析簡單粗糙導致領導制定不出解決問題的政策,同時也會因為分析不夠深入而不能很好地執(zhí)行檢查計劃。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yè)管理水平必將進一步依賴統(tǒng)計工作的強大數(shù)據(jù)處理功能。

    二、統(tǒng)計工作在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中的作用與地位

    統(tǒng)計工作能在現(xiàn)代化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發(fā)揮重要作用是因為統(tǒng)計工作具有能通過搜集、匯總、計算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來反映事物的面貌與發(fā)展規(guī)律的這一特點。統(tǒng)計工作的特點包括兩方面:一是數(shù)量性;二是綜合性。數(shù)量性幫助人們對事物進行精確的定位與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綜合性不僅能幫助人們對事物的本身進行分析做橫向地比較,而且能幫助人們回顧歷史,展望未來做縱向地探討。

    1.現(xiàn)代管理的先決條件是統(tǒng)計資料和統(tǒng)計分析

    對事物進行科學管理的先決條件是要清楚了解并掌握管理對象以及和管理對象有關的事物的發(fā)展邏輯和內在聯(lián)系。揭示事物在其發(fā)展過程的趨勢和規(guī)律之前必須做歷史的、動態(tài)的分析研究。通過對過去研究資料進行詳細深入的分析,展開統(tǒng)計分析,數(shù)據(jù)式的量化表明,就可以把這個可能性變?yōu)楝F(xiàn)實性。從而實現(xiàn)管理現(xiàn)代化的必要條件就產生了。

    2.科學決策依據(jù)統(tǒng)計預測和統(tǒng)計決策來實現(xiàn)

    現(xiàn)代化管理的關鍵就是實現(xiàn)決策的科學化。決策所要實現(xiàn)的目標和決策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是決策的兩大核心內容。決策所要實現(xiàn)的目標通常情況下都會有具體數(shù)量的規(guī)定并且會以計劃中出現(xiàn)的指標形式來表示;決策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中有些往往伴有必要的指標做硬性規(guī)定。因此,決策的中心內容是編制計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而制定有效計劃和政策的主要依據(jù)則是在進行統(tǒng)計工作時及時提供的準確數(shù)據(jù)。無可置疑的是無論是什么決策,離開了準確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全面的統(tǒng)計分析和預測和科學的統(tǒng)計決策,其結果必然會走向失敗。

    此外,統(tǒng)計決策的實施就是為了將單位、部門的管理更加系統(tǒng)化、標準化,使得其進展與相關要求更加貼切。任何事物的發(fā)展都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的發(fā)展而來。所謂的發(fā)展就是在曲折中前進,在這個過程中勢必會出現(xiàn)新的事物,簡而言之就是事物不斷進化的過程,會有的新的情況和新的特點產生,而不僅僅是對過去簡單的重復疊加。而如何做出科學決策,是建立在對事物過去的深入了解,對現(xiàn)在科學分析并且對未來能做出科學預測的基礎上實現(xiàn)的。進而言之,要如何做出事物的正確預測,又是建立在科學精準的統(tǒng)計預測的基礎之上的。

    統(tǒng)計決策是根據(jù)統(tǒng)計預測制定的若干個可行性的行動方案。因為統(tǒng)計數(shù)字是統(tǒng)計決策的依據(jù),統(tǒng)計決策提出的行動方案在實施之后得到的成果是有數(shù)據(jù)進行具體表述的,極大地方便了各種行動方案的鑒別和比較,并選擇更好的方案予以實施達到最好的結果。因此,統(tǒng)計決策對企業(yè)管理決策有至關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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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FIDIC合同條款;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Key words: FIDIC contract terms;civi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8-0045-01

    1FIDIC合同條款的簡介

    FIDIC是位于瑞士的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的簡稱。沿用了ICE合同條款的格式,這些合同條款的重點在于這些條款能適用于國際工程項目,且其仲載條款是遵循位于巴黎的國際商會的規(guī)定。

    2FIDIC合同條款的主要條款

    FIDIC合同條款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條款;第二部分是特殊適用條款。FIDIC合同條款通常包括以下內容:①誰負責設計、施工及配套設施;②業(yè)產和承包商之間的風險分攤方式;③各方面之間監(jiān)控合同執(zhí)行的程序和安排;④分包商的使用;⑤工程進度、工程延長、完工和交付使用;⑥對工程延誤、質量缺陷及其他末履約項目的措施;⑦付款程序和條件;⑧保險;⑨施工安全;⑩合同變更;???合同終止;???爭議解決的方式和程序。

    3FIDIC編寫分類

    一、定義和解釋;二、工程師和工程師代表;三、轉讓和分包;四、合同文件;五、一般義務,;六、勞務;七、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八、暫時停工;九、開工和延誤;十、缺陷責任;十一、變更、增加和取消;十二、索賠程序;十三、承包商的裝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十四、計量;十五、暫定金額;十六、指定的分包商;十七、證書和支付;十八、補救措施;十九、特殊風險;二十、解除履行;二十一、爭端的解決;二十二、通知;二十三、業(yè)主和違約;二十四、費用和法規(guī)的變更;二十五、貨幣及匯率。

    4FIDIC合同條款的主要內容

    4.1 計量

    4.1.1 工程計量FIDIC合同中的工程計量是指監(jiān)理工程師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對承包商已完工程量和進場材料等進行核查和量測,并相應檢查工程記錄和圖紙等。①工程量清單中開列有工程量僅是該工程項目的估算工程量,它們不能作為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過程中應予以完成的工程和實際準確的工程量。②除另有規(guī)定外,工程師應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通過計量來核實工程量和確定按合同已完工程的價值。FIDIC合同條件規(guī)定了相應的計量方法和承包商應給予的配合。③工程的計量應以凈值為準,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承包商提交的包括在投標書內的每個總額支付項的分細目都應取得工程師的批準。工程計量的方法。一般在工程量清單前言中有明確說明。

    4.1.2 支付條款經工程師或代表簽訂由業(yè)主支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直接關系到合同總價及工程投資的控制。①現(xiàn)金流動估算表,以供其參考。②由于發(fā)生工程變更影響合同價格的增減支付問題。③計日工一般是指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的上項暫定金額內。④工程師指示用暫定金額支付用于完成工程或供應貨物、材料、設備,提供服務等支付的款項。⑤承包商在每月末應提交月結帳單。⑥發(fā)生緊急補救與搶修工作時,應支付費用的問題。⑦合同價可隨勞務費和材料費等市場漲落面變動時的付款以及由于工程項目所在省的法律、法規(guī)的變更,使承包商的工程費用發(fā)生增減時。均應計入合同價格之中。

    4.2 風險分攤FIDIC條款風險定義為一切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因此在FIDIC合同中風險不再只是一個負面的概念,在某些情況下風險可能是積極的正面的。因些,項目管理在多年實踐的經驗基礎上,產生和發(fā)展的FICID合同條件中,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風險進行了分類并予責任劃分。

    4.2.1 業(yè)主承擔的風險責任FIDIC同條件已明確規(guī)定了業(yè)主的風險和特殊風險。若該類風險發(fā)生并引起工程損害,風險過后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承包商有義務進行工程修復,所花費的費用由業(yè)主承擔。包括發(fā)下幾種:①特殊風險。②工程還未辦理正常移交手續(xù),業(yè)主提前使用造成工程的損害或損壞。③對于工程變動風險、合同缺陷風險、不可預見的惡劣自然條件或地下障礙風險等,一般應由業(yè)主承擔。

    4.2.2 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責任①對于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工程缺陷、施工技術和方法不完備、臨時工程倒塌等造成的工程損害,應由承包商自費負責修復。②對于單價的報價風險、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風險、施工工藝和技術風險、工程進度與質量風險、因管理不善造成內部工人罷工等風險,則應由承包商承擔。

    4.3 支付證書在FIDIC合同條款下,共有5種類型的證書,分別是中期支付證書、初驗證書、終驗證書、最終付款證書和合同終止時的評估證書。中期支付證書:通常是按月向承包商支付已經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證書。初驗證書:在承包商按合同規(guī)定對已完成的工程或合同規(guī)定的部分工程提出申請后的28d,如檢驗合格,工程師可對申請的整個工程或合同規(guī)定的部分工程出具初驗證書。終驗證書:工程師應該在缺陷責任期過后28d,在對所有工程進行驗收并確認所有缺陷責任證書中所列缺陷得到糾正的基礎上,向承包商出具終驗證書。最終支付證書:在出具終驗證書后,工程師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承包商出具最終支付證書。

    4.4 索賠的解決方法工程索賠通常的兩類:第一類是可以根據(jù)合同隨時解決的;第二類是需要司法解釋或經征求工程師意見后提交爭端調解委員會或最終提交仲載解決的。為有效處理索賠并盡量減少對工程合同的負面音響,最關鍵的是無論是工程師代表還是承包商的代表,在整個合同期間要保存如下全面詳盡的記錄:現(xiàn)場日記、進度資料及照片、人力和設備損耗、周報和月報、更新的施工計劃、會議記錄、現(xiàn)場指令變更指令、圖紙的登記、財務卷宗,往來函電卷宗等,并就特別事件在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向業(yè)主提交索賠意向、索賠報告及程序性文件。FIDIC合同條款包含了保證合同雙方不承擔應由對方承擔的風險的程序。

    5結束語

    FIDIC合同條件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特別是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已基本普及。如能靈活與熟練地將《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FICID)應用到工程實踐中去,加強對工程分包、風險的管理、正確處理工程變更、延期、費用索賠等爭端問題,進一步增加市場經濟與法制觀念,運用法律、經濟和科學管理手段來執(zhí)行過程中合理使用FIDIC合同進行項目管理,可以保護承包商的權利和應得的利益,合理轉嫁施工風險,從而避免不應有的損失,進一步增強企業(yè)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還更加緊密結合我國的工程實踐經驗,注意了我國工程項目管理與國際接軌和一致。

    篇6

    FIDIC施工合同條款作為國際建設項目通行的施工階段的合同條款,反映了當前建設項目在施工階段進行管理的國際較高水平,是可操作性非常強的一套項目管理系統(tǒng)。目前施工企業(yè)使用FIDIC合同條款已很廣泛,但在建設項目管理領域了解的人較少,更談不上熟悉。這主要是因為計劃經濟時期投資體制的影響,投資風險還沒有構成硬約束,特別是象鐵路這樣半企業(yè)半事業(yè)的單位,業(yè)主對建設項目的管理還沒有完全擺脫計劃經濟的模式,不少人認為FIDIC合同條款主要是約束承包商的,與業(yè)主關系不大,沒有認識到業(yè)主對項目實施的管理責任,同時也就無法認識到FIDIC合同條款積極主動的管理作用。實際上,與其說FIDIC合同條款是業(yè)主和承包商之間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條件,還不如說是為業(yè)主單位編寫的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管理方法、步驟和程序。按照FIDIC合同條款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有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和控制費用,減少風險,實踐性非常強。

    二、當前的項目管理理論

    項目管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期發(fā)展起來的管理技術之一,它的核心理論就是在一個確定的時間范圍(項目的生命周期)內,為完成一個既定的目標,通過臨時性的運行機制,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領導與控制的活動。針對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來說,項目管理就是利用有關的知識、經驗和技術對項目全過程進行規(guī)劃、組織、協(xié)調和控制,使建設項目從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審核、實施,直到竣工驗收這一整體而復雜的過程成為有序、可行、有效的建設行為。美國項目管理協(xié)會編寫的《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將對項目的管理概括為九個方面,即綜合管理、范圍管理、時間管理、費用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和采購管理,而FIDIC條件包括了以上介紹的所有九個方面在施工階段的內容,如果能理解并運用好FIDIC條件,則能有效地管理好項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施工階段項目管理理論在FIDIC合同條款中的體現(xiàn)

    (一)項目范圍管理

    在FIDIC條款1.1.1定義了“合同”,在1.1.5中定義了“工程”、“永久工程”、“臨時工程”等。這樣就明確限定了合同的內容,即工程的范圍,也就是范圍管理的基準線。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的同時就是業(yè)主確定、核實工程范圍的過程,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業(yè)主要認真審核相關定義的每一句話,要使合同范圍的定義清晰,沒有異議,否則會引起不必要的索賠,同時也為工程范圍的變更提供了可靠依據(jù)。

    任何一個項目都不可能是固定不變的,項目范圍管理的首要目標就是管理范圍變更,保證項目在預計的時間和預算內完成。為此,F(xiàn)IDIC條款專門設立了相關規(guī)定,即13.1(變更權)“工程師可通過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議書的方式,提出變更。除非并直到工程師指示或批準了變更,承包商不得對永久工程作任何改變或修改”。這里可以看出項目范圍的變更大權在工程師手里,且變更的內容都是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工程內容為基準線。第13.3款(變更程序)“承包商應提交……根據(jù)進度計劃和竣工時間的要求做出的修改建議書及變更估價建議書?!瓚晒こ處熛虺邪贪l(fā)出執(zhí)行每項變更并附做好各項費用記錄的任何要求的指示”。這一條款嚴格規(guī)定了工程范圍變更的程序,即不管是哪方提出的變更,最終都須經過業(yè)主的簽字認定方可執(zhí)行,而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業(yè)主認真審核變更緣由以及變更費用,并做好紀錄,同時對于施工單位擅自作出的變更可以否定,不予支付費用。目前許多工程竣工后會比設計圖紙上多出很多內容,原因就是業(yè)主本身在施工過程中隨意擴大設計,對于相關單位提出的變更也不認真審核,說變就變,從而影響工期。業(yè)主如嚴格按照FIDIC合同中的變更程序執(zhí)行變更,認真解讀合同中賦予工程師的權利,制定一套可行的變更管理辦法,就可以有效地控制項目范圍,杜絕項目范圍的無序擴延。

    (二)項目時間管理

    項目時間管理是工程按時完工的有效保證,F(xiàn)IDIC條件把工程師控制進度的責任規(guī)定得詳細而又具體。第8.1 “工程師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開工日期?!?,開工日期應在承包商接到中標函后的42天內”,這一條明確規(guī)定了工程的開工日期――接到中標函后的42天內,一般情況下業(yè)主會明確具體的開工日期。第8.3進度計劃規(guī)定:“承包商應向工程師提交詳細的進度計劃。當原進度計劃與實際進度或承包商的義務不符時,承包商還應提交一份修改的進度計劃。……承包商應按照此進度計劃履行義務,……承包商應及時通知工程師,具體說明可能發(fā)生將對工程造成不利影響、使合同價格增加或延誤工程施工的事件或情況。工程師可能要求承包商按第13.3款【變更程序】提交一份建議書。如果在任何時候工程師通知承包商該進度計劃(規(guī)定范圍內)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或與實際進度及承包商說明的計劃不一致,承包商應按本款規(guī)定向工程師提交一份修改的進度計劃。”認真研讀這段話,我們可以總結出作為業(yè)主,招標結束確定施工單位后首要的工作是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詳細進度計劃,這是控制工期的基準,同時也是約束施工單位的準則,是施工單位應盡義務的體現(xiàn)。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工程師可能要求承包商提交一份對將來事件或情況的預期影響的估計”,這常常是許多業(yè)主忽略的。這一條賦予了業(yè)主轉移風險的權利,同時也是強調承發(fā)包雙方應充分做好預期估計風險。因此業(yè)主在開工前應要求施工單位把可能遇到的情況提出來,并據(jù)此修改相應的施工進度計劃,做好事前控制,把風險降到最低。

    項目管理理論中對時間管理最為重要的是進度計劃的控制,其核心是確定變更是否發(fā)生,如若發(fā)生,如何對造成進度變化的因素施加影響,使其向有利方向發(fā)展。FIDIC條款第8.4條【竣工時間的延長】規(guī)定了可以做出竣工延長的條件,包括核定的變更、不可抗力。這就要求業(yè)主要仔細研究造成工期延長的原因,嚴格控制各類變更,尤其是自身原因引起的延誤,因為由于雇主引起的延誤會造成承包商的工期索賠,直接影響工期,并應同時記錄和辨清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長,做好向承包商的反索賠?!叭绻邪陶J為他有權獲得竣工時間的延長,承包商應向工程師發(fā)出通知?!こ處煈獜筒橐郧暗臎Q定并可增加(但不應減少)整個延期時間?!边@一條款告訴業(yè)主一旦發(fā)生了可能引起工期延長的事件,在核實確認后應該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索賠變更程序,承包商提交相關資料,業(yè)主核實并確定延長時間,同時修改相應進度計劃,使工期在可控動態(tài)的管理范圍內。從上面的論述也可以看出,F(xiàn)IDIC條款是要求承發(fā)包雙方根據(jù)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管理項目,在遇到無法預料的客觀原因時,允許承包商合理地延長時間,防治以質量、費用換工期。另外,F(xiàn)IDIC條件還允許加入鼓勵承包商提前竣工,給予獎勵的條款,這些都為調動雙方積極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為保證工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項目費用管理

    費用是衡量一個項目管理成敗最直接的經濟指標,同時控制費用使其在預算范圍內也是業(yè)主最難掌控的事情。FIDIC條件中涉及費用管理方面的條款比較多,如果能理解這些條款并嚴格執(zhí)行,費用管理也并非難事。

    FIDIC條款第4.10【現(xiàn)場數(shù)據(jù)】“雇主應向承包商提供雇主掌握的一切現(xiàn)場地表以下及水文條件的有關數(shù)據(jù),包括環(huán)境方面的數(shù)據(jù)……承包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可能對投標文件或工程產生影響或作用的有關風險、意外事故及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承包商也被認為在提交投標文件之前已對現(xiàn)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上述數(shù)據(jù)及提供的其他資料進行了檢查與審核,并對所有相關事宜感到滿意……”4.11【接受的合同款額的完備性】“承包商應被認為:(a)已完全理解合同款額的合宜性和充分性,以及(b)該接受的合同款額是基于第4.10款【現(xiàn)場數(shù)據(jù)】提供的數(shù)據(jù)、解釋、必要資料、檢查、審核及其他相關資料。除非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接受的合同款額應包括承包商在合同中應承擔的全部義務以及為恰當?shù)貙嵤┖屯瓿晒こ滩⑿扪a任何缺陷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表面看來以上兩款談的都是有關現(xiàn)場情況,但其實質是控制費用的最重要條款之一,也是制約承包商、有利于業(yè)主進行項目費用管理的條款之一。首先,第4.10款要求業(yè)主在項目準備階段收集盡可能完整的資料,作為設計、估算費用、編制圖紙和合同文件的依據(jù)。如果資料不完整,則相關費用就不合理,其隱患在施工過程中必然要暴露出來,最終導致工程費用的增加。這里從源頭上控制了費用的增加,使得合同費用的控制基準線處于相對全面、合理的水平,同時也要求業(yè)主必須做細前期的勘探調研工作,如果敷衍了事,不僅是工程失去控制,而且后期承包商根據(jù)這一條款提出的索賠更是無法預料。其次,業(yè)主必須把取得的所有相關資料提供給承包商,做為承包商施工、報價的依據(jù)。第三,第4.11條強調了中標合同的充分性,明確合同中承包商被認為已經包括了已知相關因素引起的費用。這點對業(yè)主來說極其有利。業(yè)主做到前兩點,就保證了以后的索賠不會漫無邊際,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凡是相關地質條件、環(huán)境影響以及施工現(xiàn)場條件的索賠,一般都不予補償。而通過第三款業(yè)主對自己這方面承擔的責任作了限制,而將其余風險轉給了承包商。FIDIC條件這樣規(guī)定,一方面促使承包商在投標報價時認真調研現(xiàn)場條件,另一方面也為業(yè)主控制費用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依據(jù)。

    第14.3款【期中支付證書的申請】“承包商應按工程師批準的格式在每個月末之后向工程師提交一式六份報表……”這一款體現(xiàn)了對工程費用進行的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承包商提供的支付申請表和進度報表,業(yè)主可以掌握工程費用的變化,利用繪制S形曲線,找出費用偏差,及時采取糾正措施,有效控制工程費用。而第13.3款【變更程序】則具體規(guī)定了變更應遵循的過程,業(yè)主嚴格按照這一過程實施變更,同時根據(jù)第12.3【估價】條款確定變更費用,可有效控制承包商單方面漫天要價。另外第14款【合同價格和付款】、第13.7款【因法律改變的調整】、第13.8款【因成本改變的調整】、第16.4款【終止時的付款】、第19款【不可抗力】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費用管理,也是業(yè)主控制費用的有效手段。

    四、結束語

    鐵路建設已經進入跨越式的發(fā)展階段,開放鐵路建設市場、引進外資、走國際化的建設程序已勢不可擋。FIDIC施工合同作為國際通行的施工合同條款,融匯了先進的項目管理理論,并從承發(fā)包雙方雙贏的角度出發(fā),規(guī)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為參建方之一的業(yè)主,認真研讀條款的每一條規(guī)定,深刻理解并在實際工作中運用這些條款,對于控制工程進度、質量和費用,有效實施業(yè)主施工階段的項目管理,改進和提高鐵路行業(yè)的項目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參考文獻]

    [1]A Guide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Third Edition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第三版).

    篇7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建設地點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qū)坎山鎮(zhèn),臨近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總建筑面積160000平方米,規(guī)劃性質為綜合居住區(qū),住宅建筑物最高為46.7米, 本工程地上結構均為框剪結構,層數(shù)為11-16層。結構體系采用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沿建筑豎向樓、電梯間井筒,設備管井,建筑外墻及適當部位的內隔墻布置剪力墻,樓屋蓋均采用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梁板結構。本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等級為一級,抗震設防烈度:6 度,屋面防水等級和地下室防水等級為Ⅱ級,建筑類別為二類,建筑定位坐標采用城市坐標體系,室內±0.000相當于黃海高層+6.80,室內外高差0.3米,整個項目一次規(guī)劃,分二期實施,一期為1~6#樓,二期為7~15#樓,1#辦公大樓,2#商業(yè)辦公樓,3#賓館大樓及裙房,其中一期已經順利交付,二期正在施工中。

    二、加強住宅建筑的施工質量管理: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以及廣大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購房者的大軍之中,但是隨著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地產業(yè)也得到迅速發(fā)展,隨之而來的建筑工程質量問題,也成了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

    首先要制定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并建立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制定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首要任務,在施工現(xiàn)場必須抓好、督促及落實工作,明確工地管理人員的職責。

    其次,要加強工人管理,工人上崗前進行“三級教育”,進場前作好各項安全和技術交底,在工程的管理上要做責任到人,思想到位。在質量管理中,對每一道工序都須進行驗收。在施工前必須向生產工人做好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每道工序,實行跟蹤管理,并且由專人填寫施工日志,以方便日后查詢。

    第三,要加強對施工原材料的控制,工程材料的質量直接關系著建筑工程質量,從材料計劃的編制、采購到進場后的驗收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進行嚴格控制。施工項目所有主材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選材,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不得使用,嚴格執(zhí)行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制度,確保檢測報告的真實性。

    最后,要加強施工過程的控制,管理人員在施工操作過程中時刻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對重要的施工環(huán)節(jié),積極采取工程樣板制度。監(jiān)督檢查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在施工單位自我質量意識的基礎之上還需有一個健全的、有效完善的工程質量控制管理體制。

    三、結合工程實際提出住宅建筑的施工過程中質量的預防措施

    1、局部樓板出現(xiàn)裂縫:

    出現(xiàn)最多的是開間墻角處的45°斜裂縫,還有部分是樓板跨中的通長裂縫裂縫,部分為表層裂縫,后經過認真,仔細分析原因,這一現(xiàn)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具體做法有:當樓板內埋置管線時,管線不宜立體交叉穿越,管線的最大外徑不宜超過板厚的1/3。樓板雙層配筋時,管線宜布置在樓板的上下層鋼筋中間并固定牢固,在周圍有梁、柱、墻等構件整澆且受約束較強的樓板。建筑物兩端陽角處及山墻處的樓板及建筑物頂層的樓面板四周加設抗裂鋼筋(一般規(guī)格為φ8@100)。加強混凝土現(xiàn)澆板的養(yǎng)護和保溫,混凝土澆筑后,混凝土初凝前開始養(yǎng)護,養(yǎng)護時間不得小于7d;對摻外加劑的混凝土,養(yǎng)護時間不得少于14d。

    2、墻體及裂縫:

    墻體裂縫也是主體結構驗收時存在的通病之一,本工程所采用的是燒結頁巖空心砌塊(特拉快),后所采取的措施有: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的抹灰,采取在基層抹灰中部設置加強網(wǎng)等防止開裂的措施,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50mm。外墻抹灰面應設分格縫。頂層粉刷砂漿中宜摻入抗裂纖維,當砌筑完成的墻體上開洞、開槽時,應采用專用機具鉆洞、切槽;墻砌至梁、板底時,應留空隙,待填充墻砌筑完成至少間隔15d后,用柔性材料填嵌密實,或用斜磚補砌擠緊,其傾斜度宜為60°,并用細石混凝土塞縫。

    3、標高和幾何尺寸偏差:

    由于杭州市目前對住宅實行分戶驗收制度,房屋幾何尺寸的偏差大小直接影響了日后小業(yè)主的投訴率,對房產項目的影響巨大,根據(jù)實際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總結了一下幾點:標高及幾何尺寸應由專人進行測量,主體施工階段應及時彈出標高和軸線的控制線,認真記錄,并確?,F(xiàn)場控制線標識清楚,對每塊平板,每跨梁經行標高測量、復核,嚴格控制現(xiàn)澆板厚度,在混凝土澆筑前應做好現(xiàn)澆板板厚度的控制標記,裝修階段應嚴格按所彈出的標高和軸線控制線施工,發(fā)現(xiàn)超標時及時處理。

    4、滲漏:

    在整個工程中的滲漏,屬于那種久治不愈型的疾病,也是工程管理人員最常見到的質量通病,基本上分為外墻滲漏、地下室滲漏,門窗滲漏,屋面滲漏及樓地面滲漏。外墻找平層表面應拉毛,并應采取措施防止表面產生浮漿;找平層按要求養(yǎng)護時間??沽褜又心蛪A玻纖網(wǎng)格布不得干鋪。外墻外保溫粘貼飾面磚系統(tǒng)應結合立面設計合理設置分格縫,砌體與混凝土結構交接處(梁底、柱邊)抹灰時應采取加強措施。門窗窗框安裝應采用鍍鋅鐵片連接固定,固定點間距符合要求,發(fā)泡劑應連續(xù)施打、充填飽滿,溢出門窗框外的發(fā)泡劑應在結膜前塞入縫隙內,防止發(fā)泡劑外膜破損。施打密封膠應在基層干凈干燥后實施,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膠。外墻鋁合金門窗框與墻體連接處應雙面打膠。門、窗洞口外飾面應按不同外裝飾材料分設外低、內高的滴水線或滴水槽。屋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小高層及高層屋面應按二道防水設防,鋪設屋面剛性防水層應設分格縫。出屋面管道及各種突出屋面的結構周圍必須與屋面分離,并用防水油膏嵌縫,衛(wèi)生間的煙道、井道四周和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混凝土翻邊,其高度不應小于150mm。廁所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須設置防水層。廁所間等有排水要求的房間與相鄰房間建筑地面面層間應有高差。有防水要求的樓板中的預埋套管中間宜增設止水環(huán)。穿過樓板的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應用阻燃密實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實。

    5、安全功能常見缺陷:

    首先是人們最近非常關注的安全玻璃使用問題,近期常有安全玻璃自爆所引發(fā)的傷人事故,所以在安全玻璃使用和原材料的控制上,應尤為注意。建筑玻璃應滿足《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guī)定》及《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guī)程》JGJ113-2009的規(guī)定,尤其是當欄板玻璃最低點離一側樓地面高度大于5m時,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板玻璃,我方在玻璃內部增設鐵欄桿,滿足安全要求。

    篇8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合理調控,各個房地產商也調整了競爭戰(zhàn)略,主要以提高產品品質,降低項目成本為主要的發(fā)展戰(zhàn)略。在房地產項目開發(fā)過程中,要想大幅度的降低成本,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收益,需要對工程進行成本控制,降低工程成本。因此,為了降低房地產工程成本,需要對工程招標采購及合同管理進行合理控制。

    1房地產工程招標采購

    1.1 房地產工程招標采購的重要性

    招投標制度是房地產工程承包和發(fā)包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各個地產商之間競爭的一種采購方法,目前在工程建設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同時,它也是國家市場經濟調節(jié)的一種手段,它具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為業(yè)主找到適當?shù)某邪碳肮┴浬蹋强梢詢?yōu)化配置資源,以形成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

    1.2 規(guī)范房地產工程招標采購的措施

    1.2.1提高技術標準的準確性

    準確的技術標準是提高工程招標采購效果的前提。對于要求較高、專業(yè)性很強的分包工程,尤其是采用規(guī)范標準的分包工程,僅僅依靠建筑設計圖紙,難以準確說明技術的要求。在這此情況下,使用投標報價會使得各個投標單位根據(jù)不同的技術標準進行競價,競標成功后,中標單位一般會采取質量低標準競標的方案,這樣會造成采購質量不達標。因此,設計人員、技術人員和材料人員要在正規(guī)的市場調研以及保證質量效果的基礎上,對于投標的項目進行材料標準和性能的研究,同時要確保研究是建立在詳細的技術和經濟論證之后,確定相應的技術要求。

    1.2.2 采用合理的招標付款方式

    在符合工程實際情況下,合理的招標付款方式也是確保工程招標采購效果的基礎條件,對于吸引優(yōu)秀的承包商來參與競標報價是十分重要的。為了吸引優(yōu)秀的承建商來參與競標,靈活制定工程付款的方式,在投標的單位與本公司現(xiàn)金流之間取得平衡,即合理使用延期的支付方式。這不僅有利于施工單位的資金周轉,而且有利于建設單位對現(xiàn)金流的合理利用和控制。

    1.2.3 邀標對象的選用

    邀請投標對象的合理選擇是提高工程招標采購效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房地產項目工程招標采購一般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邀請的投標單位為3~5家,盡量避免過多,減少招標的協(xié)調管理的難度以及縮短招投標周期;而如果少于3家,則不能達到相互競爭的目的,也容易引起串標事件。招標對象的邀請一般是通過各種渠道招標信息,接受報名,考察公司生產加工能力,以及近1年內完成的與本招標標的物相似的項目。根據(jù)以上方法優(yōu)選出適合本項目的競標單位,是整個招標采購工作的源頭環(huán)節(jié),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察下來確定投標的公司在承建實力、水準上不在同一檔次上,其承建質量和成本控制水平也有所差別,如果不同水平的公司一起競爭,將難以確保在提供相同優(yōu)質水準服務基礎上優(yōu)選出最低報價的,相反,最終會造成優(yōu)汰劣勝的效果。當然,這也是公開招標形式的招標是進入市場的,也能符合市場招標的要求,有的家數(shù)會更多。為此,我們需要制定出符合項目要求的報名條件,以設置好招標的門檻,盡量避免不滿足招標項目要求的單位參與。

    2 房地產工程合同管理

    2.1 房地產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為房地產項目開發(fā)中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在房地產的開發(fā)過程中,將會涉及到許多參與者和手續(xù),這需要通過合同管理的方式來確保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只有確定了當權利與義務關系,才能保證合同各方在開發(fā)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規(guī)范化開發(fā)中的一些行為。過去,一些開發(fā)商和承包商由于不注重合同問題,事先未通過對合同的管理來規(guī)避和防范今后的風險,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因此,作為房地產開發(fā)行為中的參與者,有必要明確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2 規(guī)范房地產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實現(xiàn)工程造價改革,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結合市場的發(fā)展趨勢,由市場定價是工程造價改革和發(fā)展的主要趨勢,也是處理好招標投標管理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關系的基礎條件。根據(jù)施工企業(yè)現(xiàn)行的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標投標管理問題研究發(fā)現(xiàn),盡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條件就是招標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但是投標文件中的“商務標”部分工程造價是依據(jù)社會的平均生產力及市場“人工、材料、機械”的市場平均價格綜合編制而成,這種靜態(tài)的工程造價體系通常是多年不變,從而難以滿足一些施工企業(yè)的現(xiàn)場施工管理要求,與企業(yè)的施工定額及市場“人工、材料、機械”價格相背離。因此,在實際工程施工中,企業(yè)需要結合自身的特點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根據(jù)企業(yè)定額重新編制施工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實施后,招標投標時的工程量清單,將由投資商或業(yè)主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依據(jù)設計圖紙和計價規(guī)范直接計算給出,可減少圖紙理解錯誤,從而大大減少工程量計算的重復勞動。施工單位在投標過程中可以結合自身的管理水平、企業(yè)定額及采購能力等報出適合自己企業(yè)的價格,并在施工中得以貫徹和落實。

    (2)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標投標示范文本的應用,規(guī)范合同表述形式。目前來說,F(xiàn)IDIC合同條款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那是因為FIDIC合同條款本身具有的嚴密性和完善性,同時它可以給工程管理帶來便利,減少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爭議。因此,筆者認為,隨著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斷完善,施工企業(yè)將能提高對合同示范文本的認識,促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和應用,規(guī)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將從根本上改變合同管理的現(xiàn)狀,減少合同中語句矛盾、錯誤問題的存在,提高合同履約率,進而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管理水平。

    (3)加強施工合同的價格管理。隨著建設工程造價的不斷改革,推行清單計價,理順市場,規(guī)范市場價格,建立完善工程成本管理機制,招標投標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成為項目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以工程量清單中的單項報價以及招投標文件中的工期、質量以及進度條款作為合同執(zhí)行的依據(jù)。同時,因為在工程建設中引入監(jiān)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等管理機構,他們受到業(yè)主的委托進入施工的現(xiàn)場,參與項目管理,實行項目成本的全過程控制,從而避免合同管理跟據(jù)不足現(xiàn)象的發(fā)生。同時也保證了合同中工期、質量、進度及投資的動態(tài)控制,進而從源頭上控制了工程實體形成過程的投資,降低工程的投資成本。

    3 結語

    總而言之,要想提高工程招標采購的效果,需要嚴把采購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成本控制;同時,在招標采購活動中,工程招標采購中各個環(huán)節(jié)是互相聯(lián)系的,因此,我們需要提高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這樣才能確保整個招標采購的效果。另外,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離不開合同管理,其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中各個單位的利益,經常出現(xiàn)由于建設工程合同而引發(fā)的社會糾紛問題,因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維護建設工程市場穩(wěn)定,降低工程成本,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

    參考文獻

    篇9

    委托人:滕建國,上海市國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人:徐富榮,上海市國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嶗山西路201號。

    法定代表人:蔡育天,該局局長。

    委托人:陸銀華,上海市虹口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長。

    委托人:蔣榮,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上訴人上海虹城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虹城公司)為與被上訴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房地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0)滬高民初字第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1992年6月8日,中美聯(lián)合信托公司(以下簡稱信托公司)、上海新城房產企業(yè)公司(以下簡稱新城公司)、上海市虹口區(qū)房屋綜合開發(fā)經營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與上海房地局簽訂滬土(1992)出讓合同第13號《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A地塊出讓合同)約定:信托公司、新城公司、開發(fā)公司以4,205,800美元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上海市吳淞路31號街坊A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期限自1992年8月15日至2042年8月14日止。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與開發(fā)公司經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批準投資組成合資企業(yè)虹城公司,上述A地塊土地使用權即轉為虹城公司。1994年9月10日,虹城公司與上海房地局又簽訂滬土(1994)出讓合同第75號《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B地塊出讓合同)約定:虹城公司取得上海市吳淞路31號街坊B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虹城公司如不按與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虹口區(qū)政府)簽訂的《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支付費用,上海房地局有權解除本出讓合同,已付的土地出讓金不予退還。同日,虹城公司與上海房地局簽訂《A地塊出讓合同備忘錄》載明:雙方同意將A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延長至2043年10月8日止,與B地塊土地使用權期限相同。同年9月9日、9月10日,虹城公司分別與案外人虹口區(qū)政府簽訂《虹口區(qū)大市政配套費合同》、《補充協(xié)議》、《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約定了虹口區(qū)政府的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拆遷費用數(shù)額及違約責任等事宜。在虹城公司與虹口區(qū)政府履行上述合同、協(xié)議過程中,虹城公司發(fā)現(xiàn)受讓的地塊存在民防工程。

    1996年10月,虹城公司以虹口區(qū)政府違反《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虹口區(qū)大市政配套費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約定的拆遷期限、且在拆遷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受讓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為由,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依法解除拆遷合同,由虹口區(qū)政府返還其支付的動遷費,并支付違約金、設計費、勘察費及A地塊土地使用年限減少等損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8日以(1996)滬高民初字第1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虹城公司與虹口區(qū)政府之間有關上海市吳淞路31號街坊B地塊的《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區(qū)大市政配套費合同》有效,繼續(xù)履行;二、虹口區(qū)政府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付虹城公司賠償金2,645,912.13美元;三、虹口區(qū)政府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賠償虹城公司受讓的A地塊土地使用年限減少損失130,146.91美元;四、虹城公司的其它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五、虹城公司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支付虹口區(qū)政府委托動遷費7,170,505美元,并自1997年6月17日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為總值按每日萬分之三給付滯納金。虹城公司對該判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并申請追加上海房地局為該案第三人。本院于1999年10月11日作出(1998)民終字第161號民事判決認定,虹城公司在二審期間申請追加上海房地局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實際是對雙方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有爭議,屬于另一個性質的法律關系,不屬本案第三人。由于虹口區(qū)政府并非在合同約定的14個月內完成拆遷,虹城公司根據(jù)不安抗辯和同時履行抗辯的原則,有權遲延付款。在虹城公司訴訟后,虹口區(qū)政府在一審法院開庭時才主張已經完成拆遷,且雙方對拆遷范圍存在爭議,因此,在法院沒有作出判決上的認定前,不能以開庭日作為已經履行的日期,應當以法院判決生效的日期作為虹城公司付款的日期,一審法院判決虹城公司自1997年6月17日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為總值每日按萬分之三給付滯納金,缺乏依據(jù),依法應當糾正。據(jù)此判決:一、維持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996)滬高民初字第15號民事判決第(一)、(二)、(三)、(四)項。二、變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996)滬高民初字第15號民事判決第五項為:虹城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支付虹口區(qū)政府委托動遷費7,170,505美元。

    2000年9月11日,虹城公司依據(jù)本院(1998)民終字第161號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以上海房地局沒有告知其出讓的土地上存在民防工程,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為由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解除其與上海房地局簽訂的B地塊出讓合同;由上海房地局返還其土地出讓金,并賠償其拆遷的經濟損失。上海房地局則提供了由虹城公司1995年1月12日、同年9月6日簽收的虹口區(qū)民防辦發(fā)出的《停止施工通知書》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辦法》的復印件,以此證據(jù)證明虹城公司的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另查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七條、199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辦法》第十七條、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民防工程的產籍檔案由市或區(qū)民防部門管理,房地產權籍檔案由市或區(qū)房地局管理;上海房地局在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應當對出讓的土地自然狀況包括地表下的設施情況告知受讓人,以保證其出讓的土地不存在瑕疵。另據(jù)虹口區(qū)民防工程管理所檔案卡記載:虹城公司受讓的A地塊有一處建筑面積69平方米的民防工程;B地塊分別有建筑面積76平方米及建筑面積42平方米的民防工程,其三處民防工程合計為建筑面積118平方米。上海房地局在與虹城公司簽訂《A地塊出讓合同》、《B地塊出讓合同》時,未履行告知出讓土地現(xiàn)狀的義務。虹城公司亦沒有向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拆除民防工程的審批手續(xù),其受讓的A、B地塊未實際開發(fā)建設。

    一審訴訟期間,一審法院委托上海公信中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會計師事務所)對A、B地塊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拆除費用進行了評估,結論為:拆除A、B地塊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費用為49,511.98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上海房地局代表國家以合同形式將訟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虹城公司,雙方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權利義務履行而發(fā)生的糾紛,屬于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糾紛,上海房地局要求以行政合同定性,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就虹城公司訴訟已超過時效所提供的證據(jù)為復印件,依法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即便上海房地局提供的虹口區(qū)民防辦談話通知書能證明虹城公司已于1995年1月12日知悉訟爭地塊下有民防工程,但是,早在1996年11月1日,虹城公司已提出質疑,因此,上海房地局認為虹城公司起訴已過訴訟時效的理由不能成立??烧J定上海房地局出讓給虹城公司的地塊是有瑕疵的,對此,依法應由上海房地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已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1998)民終字第161號民事判決,可以確認虹城公司與虹口區(qū)政府之間的《拆遷合同》等有效,并繼續(xù)履行。而《拆遷合同》又是本案B地塊出讓合同解除與否的前提,且虹城公司關于解除本案訟爭合同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因此,對虹城公司請求解除B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返還土地出讓金的請求,不予支持。對虹城公司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的主張,因民防工程拆除費用為49,511.98元,應由上海房地局承擔。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確認虹城公司在委托拆遷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違約,因此,虹城公司的違約行為亦是造成其土地開發(fā)工作閑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上海房地局提供的土地存在瑕疵,土地使用權又是有價值的,故可延長土地使用權年限來折價賠償。據(jù)此判決:一、延長虹城公司受讓取得的A、B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即從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續(xù)50年;二、上海房地局賠償虹城公司民防工程拆除費用49,511.98元;三、虹城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費571,410.30元,由虹城公司負擔71410.32元,由上海房地局負擔500,000元;評估費3000元,由上海房地局負擔。

    虹城公司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稱:上海房地局出讓的A、B地塊存在民防工程,致使其不能達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預期的經濟利益,上海房地局應當賠償土地出讓金、拆遷費、工程設計費及利息等經濟損失;中南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受讓的A、B地塊拆除民防工程費用評估為49,511.98元,并非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該費用的數(shù)額應當以實際拆除所發(fā)生的費用損失為依據(jù)。為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法院判決,依法予以改判。上海房地局答辯同意一審法院判決,請求二審法院予以維持,駁回虹城公司的上訴請求。

    本院審理認為:虹城公司依據(jù)與上海房地局簽訂的《A地塊出讓合同》及《B地塊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已經列入國家財政預算,用于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fā),上海房地局依約交付了出讓的A、B地塊,且虹城公司對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其解除土地出讓合同的主張及以延長虹城公司受讓的A、B地塊土地使用權年限作為虹城公司使用土地年限減少的損失之判項沒有提起上訴,因此,虹城公司上訴主張上海房地局賠償其土地出讓金及利息,依據(jù)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與虹城公司之間不存在拆遷補償?shù)姆申P系,在虹城公司與虹口區(qū)政府之間履行《委托拆遷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區(qū)大市政配套費的合同》中,由于虹口區(qū)政府對B地塊逾期拆遷,導致虹城公司已經受讓的A地塊延期開發(fā)建設,為此,本院(1998)民終字第161號民事判決已經判令虹口區(qū)政府償付虹城公司賠償金2,645,912.13美元,賠償虹城公司A地塊土地使用年限減少的損失130,146.91美元。虹城公司與虹口區(qū)政府之間的拆遷合同合法有效,已經履行,因此,虹城公司主張上海房地局支付其拆遷費及利息損失,缺乏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民防工程系防空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拆除民防工程必須由用地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拆除。虹城公司至今尚未向有關民防部門提出拆除民防工程的申請,該工程項目用地至今亦尚未開發(fā)建設,且本院(1998)民終字第161號民事判決已經認定:“虹城公司在委托拆遷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違約”,因此,虹城公司的違約行為亦是造成其土地開發(fā)工作閑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主張上海房地局賠償工程設計費、工程款等費用,事實根據(jù)和法律依據(jù)不足,本院不予采納。因虹城公司沒有辦理拆除民防工程的報批手續(xù),民防工程尚未實際拆除,一審法院委托中南會計事務所對該民防工程的評估結論,應當作為上海房地局支付虹城公司拆除民防工程費用的依據(jù),虹城公司以中南會計師事務所評估非實際發(fā)生的費用為由主張上海房地局再行支付民防工程的拆除費用,沒有事實根據(jù)。一審法院根據(jù)上海房地局在履行雙方簽訂的《A地塊出讓合同》及《B地塊出讓合同》中,沒有將虹城公司受讓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的現(xiàn)狀告知虹城公司的違約事實,判決由上海房地局賠償虹城公司受讓取得的A、B地塊使用權年限,即從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續(xù)50年,上海房地局已經承擔了相應的違約責任,虹城公司沒有舉證證明其他實際經濟損失發(fā)生的事實,本院不予認定。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予以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篇10

        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災區(qū)勞動力就地安置和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切實做好災區(qū)勞動力就地安置和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這一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把我們的思想統(tǒng)一到國務院的通知要求上來。

        二、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加強對外來勞動力宏觀調控的力度,結合目前我市對勞動力市場的規(guī)范和使用外地務工人員的檢查,堅決杜絕私招亂雇行為。

        三、加強與相關省(市)、自治區(qū)勞動廳(局)駐京勞務管理處的協(xié)作,注意災區(qū)民工的動向。自1998年12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招用外地務工人員的用人單位必須通過外埠勞務基地有組織的招用外地務工人員,不得招用零散外埠勞動力。對特殊需要的,須經市勞動局批準。

        四、切實加強對民工有序流動和春運工作的領導。市勞動局成立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為市、區(qū)(縣)勞動局的主管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局就業(yè)管理處。各區(qū)(縣)勞動局及使用外地務工人員較多的單位也應成立相應辦事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外地民工留京過節(jié)的工作。各區(qū)(縣)勞動局及用人單位于12月31日之前將領導機構組成情況報市勞動局就業(yè)管理處。

        五、使用外地務工人員較多的用人單位應按50%的比例安排外地民工留京過春節(jié)。對在京過節(jié)的民工,市、區(qū)(縣)勞動局將優(yōu)先辦理有關手續(xù)。

        六、在1999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間,各級勞動部門暫停辦理外地務工人員手續(xù);各用人單位暫停招用外地務工人員;外埠勞務基地暫停向北京輸送勞動力。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此期間招用外地務工人員或辦理審批手續(xù)時,必須報市勞動局批準。

        七、建立值班和民工流動信息的通報制度。自12月1日起至1999年春運結束前,各區(qū)(縣)勞動局、市屬各局(總公司)于每月的10日、25日分別上報市勞動局就業(yè)管理處一次工作簡報;1999年春運期間每周四上報一次工作動態(tài)情況。

        八、春運期間,市勞動局將組織相關區(qū)勞動局和?。ㄊ校⒆灾螀^(qū)勞動廳(局)駐京勞務管理處對本市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的外地民工流動情況和崇文門三角地等外地人員非法聚集地進行監(jiān)測。

    篇11

    塔式起重機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普遍應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但是在建筑施工中如何對于塔式起重機進行基礎設計和施工管理確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本文以塔式起重機的特點和分類為依據(jù),針對廣東地區(qū)不同的地質條件分析了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管理。

    1、塔式起重機概述

    塔式起重機是一種旋轉起重機,他的動臂裝在高聳塔身上部。塔式起重機的作業(yè)空間大,它一般應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輸送及建筑工程中一些高層建筑部件的的安裝工作。塔式起重機的重要的組成部分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工作機構、金屬結構和電氣系統(tǒng)。工作機構的組成是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四部分的組件。金屬結構包括起重機的底座、塔身和動臂等。電氣系統(tǒng)的組成是電動機、配電柜、控制器、連接線路、照明和信號裝置等。

    2、不同地質條件下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主要有三種形式。天然地基上設淺基礎設計、樁基礎設計、塔吊支撐在工程結構主體上的基礎設計。根據(jù)廣東省的不同的地質條件。筆者選擇了天然地基上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以及樁基礎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其中,樁基礎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就是應用在特殊的地質條件下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方式。這是因為在軟土地質、粘土地質等特殊地質條件下,必須要額外設置附加措施才能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樁基礎。若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地質的特殊性,采用了深基坑樁支護的措施,就更加應該選擇樁基礎的方式來對塔式起重機進行基礎設計和施工,一般可取其中的2~4根支護樁代替其中2根塔吊樁,降低工程成本。下面,筆者就根據(jù)廣東地區(qū)不同類型的地質條件來對塔式起重機進行基礎設計和施工的分析和管理。

    2.1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機基礎設計和施工

    2.1.1基礎設計

    天然地基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適應于地質條件較好的情況。在這種地質條件下,可以為建筑工程設置較淺的基坑。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的關鍵是計算塔基的承受自重、傾覆扭矩、力矩和水平力的作用,而只設置塔基之后可以認為塔基僅僅承受著自身的自重作用。設計時應將塔式起重機分為兩個階段分別進行計算和分析。

    天然地基情況下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塔基承載力驗算時,由于水平力和扭矩的影響很小,所以可以將其忽略。下面我們來對天然地基情況下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步驟進行分析。

    (1)對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埋置深度進行計算,一般情況下的埋置深度為2~3m。

    (2)對塔式起重機的地基的承載力進行計算。

    (3)要確定塔式起重機的地板的最小重量和最下厚度。然后對使用的塔式起重機的說明書進行查閱,獲得塔式起重機的基腳對基礎的最大壓力和拔力值,然后利用抗沖切等方式進行驗算就可以計算出塔基應該設置的最小厚度。進行抗沖切等方式的驗算時,可以不考慮地基的反力對底板抗沖切承載力的有利影響。

    (4)對施工現(xiàn)場設置塔式起重機的地基承載能力進行計算。這個承載力的計算應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塔基設置時候,塔式起重機架設之前,第二個階段是塔式起重機架設之后。此外,如果施工現(xiàn)場的地基承載力是不同的,需要對不同的地基的承載力進行相關的驗算。

    (5)計算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對基坑邊坡穩(wěn)定性的影響。如果塔式起重機是架設在基坑的側上方時,就必須對塔式起重機產生的附加土壓力進行考慮,要額外對基坑支護結構進行支護加固的設置,具體的土壓力的數(shù)值是可以通過實現(xiàn)設計的公式計算出來的。

    (6)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底板配筋設計。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底板可以設計為獨立的基礎底板,可就是說不和塔式起重機為一體的。

    2.1.2施工管理和注意事項

    天然地基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完成后,就要對塔式起重機開始架設施工,施工時需要進行相應的管理和一些注意的事項,主要有如下幾點。

    (1)在進行施工時要注意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底板的混凝土強度等級要達到一定的強度要求,其強度不能低于C20。最小的基礎配筋率不能小于0.2%。

    (2)在塔式起重機的施工過程中要對地基的驗槽工作進行嚴格地控制,保證地基的承載力完全符合事先的設計要求。如果地基的承載力小于130kPa,這種地基的變形是較大的,一般不能將這樣承載力的地基作為基礎的持力層使用。

    (3)塔式起重機安裝后要對塔式起重機的垂直度進行測量,要將塔式起重機的傾斜度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4)對塔式起重機和其附著設備或者加固設備的連接工程已盡早進行。

    (5)要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地下部分附近的防排水的措施,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塔式起重機的地下部分生銹,延長塔式起重機的使用壽命。

    (6)塔式起重機的基坑施工階段,就可以使用起重機了,但是這時的起吊重量最好要少于設計起重量50%以上,且操作要符合規(guī)范,不能讓吊物高速迅速 下墜。

    2.2樁式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

    2.2.1基礎設計

    樁基礎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適應于地質條件較差的情況。例如軟土地質、粘土地質等。在這種地質條件下,必須為建筑工程設置較深的基坑。天然地基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顯然不適合這種情況。樁基礎塔式起重機的設計是將將塔式起重機基礎設置在樁基之上,則如同樁承臺,設計步驟如下:

    (1)首先要確定樁承臺的最小面積。面積的計算是根據(jù)塔式起重機自身的情況和地質情況來聯(lián)合計算的。

    (2)計算出樁的承載力,然后確定樁的長度。長度的計算需要依據(jù)樁所承受的壓力和塔式起重機的全高來計算的。

    (3)基礎穩(wěn)定性的計算。樁式塔式起重機的基礎一般都設置在較深的基坑的旁邊,所以該基礎除了要承受傾覆力,還要承受來自基坑的土壓力。所以基礎穩(wěn)定性的計算是非常必要的。

    (4)樁身承載力的計算。樁身的承載力可以分為水平方向的剪力、塔身的壓力及樁身本身的混凝土的配筋等。但是樁身承受的水平方向的力較小,可以忽略不計。

    2.2.2施工管理和注意事項

    樁基礎的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完成后,就要對塔式起重機開始架設施工,施工時需要進行相應的管理和一些注意的事項,主要有如下幾點。

    (1)樁基施工。塔式起重機的樁基的施工一定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事先設計的內容進行,對樁基進行精確定位,其施工要和工程樁一同完成。

    (2)塔式起重機基礎土方的開挖施工。土方開挖需要依據(jù)塔式起重機的位置和施工現(xiàn)場的地質情況進行,要按照要求分層開挖,每層土方開挖的深度不能超過1500mm。如果塔基土方開挖的坡面較長,不能只采用1臺挖土機就將土直接倒運到土方運輸車上,就需要安排多臺挖土機進行接力挖土、倒土的方法。

    (3)各種施工材料的參數(shù)設置。樁主筋錨入承臺的長度應該大于40倍的鋼筋直徑。樁基和承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要大于一定的強度,一般的強度設置為C25以上。樁身承臺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縱筋不宜小于0.2%。樁身伸入承臺內的長度不能小于5倍的鋼筋直徑。承臺邊緣至樁中心的距離不宜小于樁的直徑或邊長,且邊緣挑出部分不應小于150mm。

    3、小結

    廣東省內的地質情況非常復雜,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地質條件,在不同的地質條件下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基礎設計和施工管理應采取不同的設計和施工方式。

    參考文獻: